直行車撞到違規行人對方獅子大開口

我是依規定行走慢車道,旁邊有騎樓及人道後最後是停車格,我是直行撞到要衝過馬路的路人(附近有斑馬線他不走),反應不及撞上人跟車子都沒有倒,當下有移位置在路邊停放,因為早上車流量多。但是筆錄在醫院做,收到筆錄時和現場有出入。
在醫院時,做筆錄,診斷證證開挫傷和淤青,我是因為手姆指有一個很小的挫傷,當下我就沒有驗傷,想說快點用一用去上班。
在台灣這個傷者為大,什麼道理都不管的國家
你做了太多陷自己於不義的舉動了

Leonarka wrote:
在台灣這個傷者為大...(恕刪)

不了解
要求賠償薪資,要提出證明阿

不然就看去年報稅扣繳憑單去算一個月薪資

提不出證明就最低薪資賠償(現在是22K嗎,很久沒follow反正不會是6萬)

他一定跟你講打零工都發現金,啊我說我打零工一個月賺一千萬你也賠?

先上調解吧,不是給他坐地起價的


阿婆茶葉蛋 wrote:
我是依規定行走慢車...(恕刪)


直接上調解就好
不然的話就讓他來告你,大家上法院喬

講個案例給你分享
有一個小黃司機明明要負全責,但他就是說口袋只有5,000要不要隨便你
最後上了調解要求要合理賠償的受害者,最後也就只拿到5,000

不是要教你耍皮,只是跟你說賠償金這種東西不是對方說的算


說真的行人穿越馬路來都沒有過失嗎?
我也很有誠意要陪但是聽得他的保險業務人員講說他覺得他可以養很多,他覺得他沒有錯馬路本來就是人走。

阿婆茶葉蛋 wrote:
我是依規定行走慢車...
依規定慢車道機車靠右行駛,依照路權我是沒有錯的,
....(恕刪)


1.照片所示,那是外側快車道,不是慢車道

2.交通部到底哪條交通規則有說機車在慢車道要靠右行駛???

小錢就賠他吧!若是太惡劣,就上法院,就讓他告,不過很煩就是了,現在惡質的人很多,獅子大開口的,你若是弱,他吃你夠夠!

阿婆茶葉蛋 wrote:
我是依規定行走慢車...(恕刪)

當下為什麼不現場等警察來
現在手上有什麼證據

不是急就不用保留現場
出一次事學一次經驗
Black Ocean wrote:



1.照片所示,...(恕刪)

外車道不是慢車道嗎?
早上上班時間有汽車有公車難道我要我要騎在內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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