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紅色路線是我的行徑路線
黑色路線是對方的行徑路線
交會地點為車禍點
藍色區塊是我的目的地
紅色區塊是機車停車格
昨天在回家的途中~就在家門口出車禍了!!
當時我的號制是綠燈~對方是紅燈且無照駕駛!!
請問我可以要求他全額賠償車體因事故損壞的錢嗎??
(遭到側撞~側邊殼斷裂)
如果可以的話我該怎麼處理??
目前已經做好筆錄並且拿到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上面只有雙方名字跟車號及簽名)
1.損壞部分

2.對方輪胎印

PS.警察說雙方都有錯~他說我錯在逆向行駛??
我想問一下逆向的定義??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