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cars1130 wrote:我先承認自己違規,沒...(恕刪) 這路口有左轉專用號誌吧,你有等左轉號誌亮再轉嗎?你看道對向沒車,所以迴轉她從後照鏡看後方沒車,所以開門,很合理呀!!後照鏡看的到突然從側面竄出的車嗎?該處就算不能停車,你開車方式也太隨性了吧...
雖然感覺那邊好像不能停車 沒很留意看但我真心覺得樓主也是錯很大 對方可能沒想到會有人這樣違規迴轉貼著車過來頓時嚇到是有可能的 將心比心 甚至覺得你反而像樓上說得比對方更隨性可是明明是50步笑百步的狀態你卻用這樣貶抑人的標題感覺是羞辱對方 讓我對閣下的人品產生滿滿的懷疑如果用這樣貶抑的語詞形容對方 那請問也錯很大的樓主 那要怎樣的形容???
還好啦,台灣日常啦,那個路口是一定會遇到違停的啦,其實路還很寬,迴轉前稍微靠右一下,應該是迴的過去這邊的路口很怪,這一頭有左轉專用道跟左轉專用燈另一頭從家樂福出來,有左轉專用道但沒有左轉專用燈左轉專用燈左轉專用燈一區好多制,所以啦,樓主會有綠燈時迴轉行為,真心覺得,是政府養成了大家無所適從的習慣,到底要如何遵守沒有一個統一的制度跟規劃
lucars1130 wrote:我先承認自己違規,...(恕刪) 恬不知恥……你媽雖然沒教會你要遵守交通規則,但是,你媽有教過你要尊重女性嗎?如果自己的媽媽,被人在外面這樣羞辱不知道你作何感想?請你儘速將文章撤下!
要是我遇到樓主就會檢舉用下列違規事由檢舉該車未依左轉燈號指示即逕自迴轉(仁愛路二段與文化二路一段交叉口,往文化一路一段方向)林口警方收到檢舉就會開600元罰單路口違停拍到人清楚下車,開罰900元現在林口區多一個林口分局開單很快,不像之前新莊分局要等兩個多月才會開單提醒樓主一下,林口有很多人在檢舉,不是只有我一個人而已,你那種隨性的開車方式,遇到民眾檢舉是遲早的
lucars1130 wrote:我先承認自己違規,沒打左轉燈就腳癢迴轉,請盡量砲我吧,不良示範阿但這位"大亨飽"紅線違停+開門速度如入無人之境,行雲流水般之順手,我小按喇叭只是要提醒一下,沒想到那張臉表情真是史上無敵臭的啦點點點 沒事....僅幫你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