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下賠大了!駕妻車攬客賺百元 罰10萬
所以好奇查了一下,原來自用車載客罰的挺重的
自用車違規營業處罰基準表
第一次抓到就要罰5萬台幣,但不知道為啥新聞中寫了要罰10萬..?
然後對照了一下酒駕新聞內的表格
陳喬恩要罰多少?「酒駕處罰行情表」告訴你
酒駕罰款要超標到0.4以上才會罰超過5萬
結論:所以在政客眼裡,自用車收費載客比酒駕可怕很多的樣子?
鄉民:那自用車不收錢載客就不危險?
*~艾力克斯~* wrote:
遏止酒駕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抓起來關, 每日折算1000元, 罰五萬的話折算關50天, 絕對有效遏止酒駕!...(恕刪)
wlcc7223 wrote:
蘇花改未開放車種(機車、大型車輛)
擅闖闖蘇花改的罰責比例都比酒駕重了
例如酒駕拒酒測是吊照,現在說擅闖蘇花改
也是要祭出吊照處分,何況是這個呢?
反正對民進黨而言,他們就擺明說
酒駕開車比正常騎機車的還安全就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