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達人說前擋有貼就罰款驗車?
警察也可直接開單罰款驗車?
公共安全?下一個晚上被撞的是誰? 連結
https://join.gov.tw/idea/detail/caf1089b-d3dc-4a46-b192-c5b7f5becf03
結果就是回幾句"感謝您的提案,依車輛安全檢測基法第25之1條已規範安全玻璃之光透過率,另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39-1條亦在汽車定期檢查項目進行不透明反光紙之規範。若您有相關修法意見,請具體敘明後重新提案,因此本案不進入附議。"就打槍了。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39-1條,關於隔熱紙的規定是,八、車窗、擋風玻璃未黏貼不透明反光紙,計程車車窗玻璃除依規定標識車號外,並不得黏貼不透明之色紙或隔熱紙。誰會去貼不透明的反光紙?拿這條法規出來回覆根本是鬼打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