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安全?檢舉達人說前擋有貼就罰款驗車?

檢舉達人說前擋有貼就罰款驗車?
警察也可直接開單罰款驗車?
公共安全?下一個晚上被撞的是誰? 連結
有人貼很黑,再說大燈不夠亮,然後又去改大燈...
larry1111 wrote:
檢舉達人說前擋有貼...(恕刪)

依照監理站的說法,非營業用車,站在車前要能看清前後座椅,規格就是這麼簡單

至於營業用車,則要全車透的!你去看看台北市的計程車就能明瞭!
只是出了台北市,計程車的隔熱紙都是亂貼的,一樣比黑的!
jama555 wrote:
有人貼很黑,再說大...(恕刪)

發生車禍,行車紀錄器拍不清楚而上01求援,甚至批評行車紀錄器品質太差,不該賣這種爛貨

結果是當事人自己隔熱紙貼太黑,造成行車紀錄器根本看不清楚而造成的

舉個最簡單的方法,在車前5或6公尺處擺一張視力檢查表(字母C與E定義的距離不一樣),在只有車燈、沒有外在光源的環境,你還能看到零點幾的視力?

依照日本標準,視力0.5的人,只能騎速限30公里的50cc機車,是不能考汽車駕照的!開車的視力,最少要有0.7,營業用車甚至要0.8才可以

有貼隔熱紙的人,你確定在隔熱紙之後,你還保有神視力?!
cinnamon coffee wrote:
依照監理站的說法,非營業用車,站在車前要能看清前後座椅...(恕刪)
這標準5年內的90%新車都過不了,
為何沒看見警察在抓呢?
台灣的法律都是訂來看的比較多。

支持抓高亮度大燈, 這會嚴重影響他人的行車安全。
至於隔熱紙太暗看不到路的, 請加購夜市鏡, 這個不會造成他人的安全沒反對理由。

larry1111 wrote:
檢舉達人說前擋有貼...(恕刪)


是的!
只要跟出廠不同,都算是擅改車體
不要說貼隔熱紙這種重大違規了,我就是看到人家油箱蓋上原廠出廠會貼一張能源標章貼紙撕除的
還有後擋風玻璃上會有一張藍色低噪音標章貼紙撕掉了,我都會檢舉與原廠規格不符,擅改車體

我的檢舉原則很簡單
即便是看不出來哪邊有改
我也一樣送檢舉
檢舉人不需要專業,也不需要知道到底對方改了什麼
先向監理單位舉發
監理單位收到之後一定要立案,後續會通知車主到案驗車
反正被檢舉人前往驗車,是不是非法改裝,自會有監理單位等具有公權力單位查核
驗過,就回家等著下次再被檢舉
驗不過,就等著吃罰單責令改正
就是這麼簡單
隔熱紙的問題,以前在公眾政策網路參與平台就有提案,汽車前檔玻璃限制只能貼穿透率高於70%的隔熱紙。

https://join.gov.tw/idea/detail/caf1089b-d3dc-4a46-b192-c5b7f5becf03
結果就是回幾句"感謝您的提案,依車輛安全檢測基法第25之1條已規範安全玻璃之光透過率,另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39-1條亦在汽車定期檢查項目進行不透明反光紙之規範。若您有相關修法意見,請具體敘明後重新提案,因此本案不進入附議。"就打槍了。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39-1條,關於隔熱紙的規定是,八、車窗、擋風玻璃未黏貼不透明反光紙,計程車車窗玻璃除依規定標識車號外,並不得黏貼不透明之色紙或隔熱紙。誰會去貼不透明的反光紙?拿這條法規出來回覆根本是鬼打牆。
seatree wrote:
誰會去貼不透明的反光紙?

不要這麼肯定地說沒有!路上注意找,還是可以找到車窗反光亮到可以擠痘子的車!
別射裡面 wrote:



是的!
只要跟...(恕刪)



先拿出你檢舉成功的證據出來吧。
樓主,那位H大不是檢舉達人,訴求講的也與你說的略有不同。還是尊重原著。
警察如果會因貼隔熱紙就開單,到停車場有開不完的單。

C大你講的監理站是南投監理站嗎?

別射裡面 當你看過C大以前跟別人辯的南投監理站的資料,你就不會這樣寫了,檢舉非營業車貼隔熱紙,沒人理你。我記得看過有人在01發表,監理站對營業車的檢舉會受理,非營業車是不理的。若不信,同樣的可以到任何停車場去檢舉非營業車貼隔熱紙,可以讓你爽到手斷掉。

最近比較少看到辯論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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