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問題我Google 都一直找不到資料

想請教一下各位大大,這樣是要怎處理?


目前這是互告案件,已開完偵查庭,事故已經超過六個月
我已經早在案發後五天內開啟強制險讓對方申請


我方是尚未發現肇事因素,對方是檢察官詢問是否要自費申請事故鑑定?
如果要請對方去郵局繳錢後,在拿收據給檢察官還是怎樣我忘了


昨天去應檢察官所請求的調解,對方是開醫療費26萬
我方是10萬+不含強制險(對方講7萬)+我的車自己修(3.5萬)

至於鑑定部分,他們是說他們有『自己去申請』但你超過時效卻沒透過檢察官的處理過程
能走進去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 我是很納悶

不管了



想請教一下,醫療費部分,對方一直不請領
導致於我方遲遲不知道強制險理賠的金額
那我怎知道如何扣底你的醫療費是差多少?


如果今天我給足26萬醫療費,那對方不就在拿收據去請強制險?!

以及如果進行到民事審判,我不就要跟法官請求,對方應申請保險後的金額
在進行賠償?
沒肇事原因為什麼要賠對方?
他的醫療讓他自己去跟保險公司申請就好了。
ytit3603 wrote:
沒肇事原因為什麼要...(恕刪)


我方只有強制險,沒其他保險


因為對方比較嚴重

那雖然初判我方『尚未』發現肇事因素

那也不排除鑑定後『可能』有部分過失

那基於以上的『假設』

我方是基於人道上提出能做到的賠償


只是對方強制險一直不請領,導致於我根本不知道
你的醫療費扣底後的實際金額


如果我今天給足你26萬,那你不就事後在拿收據
在去請領強制險

只能說您大善人。
強制醫療最高賠到20萬。如果你真的要給就給他超過20萬的部分吧
不過會建議你請對方提供收據給你看。不是他說多少就多少。

ytit3603 wrote:
只能說您大善人。強...(恕刪)


可是他就不給我收據阿...

去調解 他就 秀了一下 手寫金額

收據就一堆攤在桌上,沒到30秒就通通又收到包包去

就說這些金額


調解委員也沒在看那個,委員就說你要多少、你接不接受


還是日後我針對醫療理賠部分,就主張你收據給我 or 請去申請保險理賠後的金額
強制險二年內都可以申請領的.所以你丕要管對方要不要現在領,還是以後領.你也無權讓對方不能領. 只要對方提的出單據交給你的保險公司即可領的到.保險公司也不能壓著不給,會被告.

小毛3822 wrote:
強制險二年內都可以申請領的.所以你丕要管對方要不要現在領,還是以後領.你也無權讓對方不能領. 只要對方提的出單據交給你的保險公司即可領的到.保險公司也不能壓著不給,會被告.



我知道你講的這部份我瞭解

可是這部份跟現實的狀況有所牴觸


開26萬醫療費,但你實際的扣底保險後缺額到底是多少

這筆費用不就是一個有爭議性的數字


總不能壓這醫療費來跟我請理賠

又跑去申請強制險


那我保這強制險的目的到底是什麼?

左手跟我拿這筆錢,右手又去申請保險


worence wrote:
這問題我Google...(恕刪)

可以分開談
強制險給付項目
請求項目要有明細(不一定要單據)
看對方要求強制險不給付的項目有多少(財損,慰問金等等)
談不攏就上法院
至於鑑定可以請檢察官幫你轉送鑑識委員會
他們會給你帳號到郵局匯3千
以上

leoliou wrote:
請求項目要有明細(不一定要單據)



我知道阿,就他手寫 『醫療費用26萬』

現在就卡在這邊

總金額 跟 保險給付的 差額到底是差多少

我無法得知


導致於[比如說] 醫療費26萬,強制險可以給付15萬
但卻還是跟我拿26萬....




worence wrote:
我知道阿,就他手寫...(恕刪)

因為還在談和解階段
你可以跟他說強制險醫療給付上限20萬
你不附明細那我再補你6萬要不要
重點是這個數字是你全責
不是的話還要照肇責打折
所以還是先跑鑑識委員會吧
對方擺爛你就自己申請
如果對方說已經申請了,你可以請檢察官幫你查詢看看
因為鑑識過程雙方都還是要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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