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已處理完成,處理結果如下:
小姐\先生您好,您至本局網路線上服務系統檢舉交通違規案,經轉交通組承辦人查處,經檢視上傳採證資料後,高公局於106年08月23日將國道一號南向18.20公里處路肩牌面更動為「路肩通行 限小型車」,並於南向22.63公里處另設置「路肩通行 限往出口小車」之牌面。考量《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第1項第8款「駕駛汽車在交通管制設施變換之處所,致無法即時依變換後之設施指示行駛。」以不予舉發為適當。
感謝您的來信,敬祝 行車平安。
smoky6996 wrote:
路肩開放時行駛到路...(恕刪)
寶藏獵人 wrote:
國一南圓山交流道(23K)匝道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