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友好:
想跟您們請教一下,
小弟數月前發生車禍,小弟當初開車載著老婆(那時候快生產了,所以慢慢開),下班時行經十字路口,綠燈要左轉,我有先等,因為那邊沒有專用左轉燈。慢慢轉時(有行車記錄器為證,時速才10公里),結果與直行機車發生車禍,結果撞到我副駕駛座門,
後來也報警跟找保險,送醫結果小腿受傷,但沒骨折也沒住院,意識也清楚。她家人還載她去兩家醫院,兩家都叫她回家休養就好,不用住院。我右車門凹下去,對方機車受損。現場警察看了影片說責任大概是73我7她3。
結果三個月過去了,還沒和解,中間這段時間我跟保險有打電話關心,對方說很忙。我跟老婆在猜應該是申請車禍鑑定,後來保險打了好幾次電話對方才提賠償費。保險也同意了。也跟我說要準備約時間簽和解。
結果今天保險打電話給我說,對方翻盤了,改成多幾萬。保險公司不肯,覺得莫名其妙還有提了再改?
我想請教的是
1.保險公司要我準備調解,不行再上法院。
調解不能請保險公司跟對方處理就好?
保險公司說上法院對方會告過失傷害,這部分通常易科罰金。
2.還有價錢,我老婆說不要私底下再打給對方,這樣是示弱,可能吵更兇。她懷疑是不是要以告逼和。
請問版友有類似經驗或可以建議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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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對方家屬應該有比較懂的人
以目前的情況就如保險建議
申請當地的調解委員會
對方若提的出單據
保險公司應該不至於咬死在六萬的額度
只怕是對方拿不出單據跟醫生證明
單方說要精神慰藉損失
到時也可以談判在保險額度之外
另外包一個紅包
而且自己的車損部分自己處理
(這部分若未修可以請車廠出個估價單)
有談判的空間與技巧
至於私下談的機會
除非保險公司代談
以目前的狀況不適合您直接出面
您心態上也要有出血的準備
至於適不適合直接談判不成讓對方告呢?
答案是否定
因為對方告完
法院還是會請兩造先行調解
還是要走這一遭
事先有走...
除了表示自己賠償的誠意
也表示對方強硬態度造成和解不成
有其他大哥說讓對方告
對方確實拿不到比目前更多的錢(單據七成)
而且按比例要負擔您修車費的三成
只是討厭的部分是您有肇事責任
就算只有一成 也有過失傷害的罪責
就會有刑期跟易科罰金
雖然是微罪
但也是要額外付出錢跟背罪
殺敵一萬 自損三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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