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
上禮拜六(8/25)
我和一家在網路上找到的汽車輪胎行,約中午11點左右要過去他們店裡拿輪胎
11點左右,我到達地點後,因為也不知道要停哪裡好,畢竟我只是要拿完輪胎就走,並沒有要更換
這時我看到有車子在維修升降台上,於是我將車輛停放於店門口靠近路面的地方
讓他如果要倒車出來的時候能有空間
車輛停妥後我就熄火下車,準備尋找該員工詢問適當的停車位置和輪胎交易事宜
這時事發現場事前的相關位置圖如下

-----
深綠色:汽車輪胎廠,及輪胎廠員工
粉紅色:維修升降車架
淺綠色:其它無關車輛,靜止狀態
深灰色:柏油道路路面
淺灰色:人行道(這是後來警察到現場才告知我,我才知道的)
深藍車:我車(Tercel 2001),及我個人位置
深紫色:另一碰撞車(Solio),及車主位置
-----
接近輪胎廠門口後,因為我看員工都在忙,便稍微等候約30秒左右
接著便有輪胎廠員工接近門口處,問我有什麼事
我就說「我是有跟xx約好要來買輪胎的,那我的車....」
『好,那您先幫我移一下車好不好,因為架子上的車子等等可能出去』
「好的我馬上移」
這時我就看到紫色車子已經亮倒車燈了,於是我開始要走向我的車子移動車輛

走到一半,紫色車子已經開始在後退了,我也加緊腳步,想說別擋到人家的車子
而且當時我認為紫色車子速度不快,應該會看到我的車子,會選擇轉彎或等待
另一位店員他也只是跟著走出來看著紫色車,可能也是和我一樣的想法

走到快接近車子的時候,紫色車也下了升降台
這時他突然加速,我和店員大喊的時候他已經撞上了我的車子

當下真的是傻眼了
明明就在你後面為什麼還能撞到?
下車架時也要看到我的車吧?
後視鏡不見了嗎?
也還在呀? 為什麼這樣還能撞?
接著紫色車子稍微往前移動了一點,然後走下來另一個輪胎廠員工(這邊代稱A)(車上沒有其他人)
一臉"你為什麼要停在那邊讓我撞"的不爽+瞪大眼表情
我心裡超無言,但還是先觀察一下車子情況
對方Solio後保險桿,左方完全破裂
我的Tercel後葉子板,整個凹一個大洞(此照片非車禍現場,是後來補拍的)

我問他們之前有沒有遇過這種事情,通常會怎麼處理?
A就說『啊就叫警察來呀』
好吧,那我就打110先報警
等待警察的空檔時間,我就稍微詢問了一下我車子這樣鈑金的話要多少?
如果不貴,我就自行處理就好了,畢竟也是快20年的老車,不影響行車安全的話,沒修也無所謂
畢竟A看起來是年輕人,應該是學徒,賺的也是辛苦錢,對方的車子他們還要負責咧
結果A給我回一句『啊你現在是要叫我賠你嗎?』
嗯
你知道那種為對方著想然後被對方給一拳過來的心情嗎?
當下我就臉色變了,好,那我就不談了,就等警察過來吧
警察過來後,調查了一下事故現場之後,先確認現場無人傷亡
然後跟我說我的位置應該是人行道,屬於禁止停放車輛的區域,如果追究責任,我最高應該是佔3成
說會先開一張600元罰單給我,我說沒問題,有違規的地方我會配合
後來他跟A談的時候,A也跟著說這是人行道禁止停車呀
警察就說,他違規停車,我頂多先開他600元罰單,但你總不能因為他違規停車所以可以去撞吧
人家都停了1分鐘了你也能撞到,是都沒在看嗎?
接著就到派出所作筆錄,作完筆錄後我先連絡我的保險公司
保險公司那邊回覆,因為我的車險只有保第三人責任險,沒有車體險
因此對方的車體損失,如果有需要賠償,保險那邊會負責理賠
但我自己的車體損失,就只能靠我自己去和對方談和解,或訴訟,來爭取
我再確認當初為何沒有保車體險,對方回覆因為我車子的年分太舊,所以無法保車體險
接著因為一整個下午和一群朋友有聚餐和聚會
所以我就沒回去那家店拿輪胎了
因此我也沒有那位A員工的連絡方式,我自己本身也沒留給他們
昨天下午保險公司連絡我
由於A員工本身沒有保險,所以我車子的維修費用,變成真的要由我跟他本人做調解
至於對方的車體損傷,是可以作理賠的,於是就先出險,等待初判結果
於是今天下午請假去Toyota原廠估價
原廠給我的估價單如下
雖然我不知道為何有多幾項和保險桿相關的價錢?
可能到時候要扣掉吧?

本來我是想說去民間板金廠問問看便宜的價格就好
畢竟是老車,而且對方或許家境有什麼困難,也給人家留個退路
但是身邊的朋友都說車損就是直接去原廠,價格公開公正沒人敢講話
而且對方沒保險,談賠錢時一定會壓價,一定要先開最高價讓對方有談價的空間
想想好像也對,所以還是去原廠估價了
以上是事情發生到目前的過程
因為說實在的,開公司車+自己的車也兩年多了,自己的行車方式也是追求平順安全的開就好
先別說沒出過險了,就連碰撞事故我到現在連一次都還沒遇到過
所以其實也蠻煩惱的
目前有幾個問題想詢問:
1.
目前我該做的行動是什麼呢?
需要跟修車廠要那位A的聯絡方式跟他談談嗎? 還是等調解時再去就好?
我現在除了估價之外,到底能先做些什麼? 真的很茫然
2.
我的車損部分,如果判定我有3成責任,那A就要賠我7成的維修費,對吧?
如果對方在調解時嫌金額太高,甚至他根本認為不想賠,我是直接進法院嗎?
還是有其它處理的方式?
3.
對方的車損部分,如果我因為佔用人行道判定有3成責任
那我這邊就會由保險理賠對方3成的維修費,對吧?
那我需要跟對方車主聯絡嗎? 還是完全交由保險公司會去處理?
剩下的7成,是由A來做賠償的動作嗎?
文章內容有點多,感謝大家能耐心看完
如果有疑問的地方還請提出,我會盡量補上
以上,非常感謝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