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遇到的事情,一家人都在車上,要不是反映夠快恐怕出事情,我自己錯過交流道就是認了,下一個交流道再下,從來沒有硬切下去的想法,因為這真的太危險了,害人又害己!
大家也遇過這種自私又惡劣人嗎?
                                        
                 
                                                    個人積分:7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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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編號:71010707
                                                    我在國3轉國三甲交流道遇過這種人
時速50左右跟前車下交流道,已進入減速車道
該車從內線直接變換到減速車道
我也還煞車讓了一下
回家檢舉
沒過
理由如下
二、經檢視您提供之違規檢舉資料,查所指車輛於變換車道時有顯示方向燈,此節並無違反規定;而所指插入連貫行駛汽車之中間部分依規定連貫駛出主線之汽車(下稱連貫車隊)定義:「係指因匝道壅塞,回堵至主線車道,導致車速低於20公里/小時或靜止,呈現走走停停、跟車連貫行駛之狀態。」經檢視影像,當時之車流速度及路況未達上述規定,據此本大隊尚難據以舉發。
所以..下次一定不讓,卡死他....

 
                 
                                        
                                                    依規定連貫駛出主線之汽車(下稱連貫車隊)定義:「係指因匝道壅塞,回堵至主線車道,導致車速低於20公里/小時或靜止,呈現走走停停、跟車連貫行駛之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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