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白牌也不能右側超車...只是沒人會去檢舉。然後如果地面線是兩條一粗一窄其實窄的是車道分線都分線了那來的車道分割右側超車看起來應該是用行駛機車優先道較為合理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本人騎紅牌重機,也...(恕刪)
看到這篇去查了一下,原來交通安全規則95條默默的修改了~~當初會有這條是因為小型車以上車輛因為"體積"關係而增設的,沒想到重機也只因"比照"一詞兒跟著指鹿為馬的淪陷....(跟機車停等區一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民國 106 年 04 月 28 日 )第 95 條汽車除行駛於單行道或指定行駛於左側車道外,在未劃分向線或分向限制線之道路,應靠右行駛。但遇有特殊情況必須行駛左側道路時,除應減速慢行外,並注意前方來車及行人。四輪以上汽車在劃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道路行駛,除起駛、準備轉彎、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不得行駛慢車道。但設有快慢車道分隔島之道路不在此限。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民國 106 年 06 月 30 日 )第 95 條汽車除行駛於單行道或指定行駛於左側車道外,在未劃分向線或分向限制線之道路,應靠右行駛。但遇有特殊情況必須行駛左側道路時,除應減速慢行外,並注意前方來車及行人。四輪以上汽車及大型重型機車在劃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道路行駛,除起駛、準備轉彎、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不得行駛慢車道。但設有快慢車道分隔島之道路不在此限。倒是當初新聞說的新法上路 汽車停車格可停多輛重機新規定修改為大型重機及機車停車時,應依車輛順行方向緊靠路邊平行、垂直或斜向停放。卻還是仍未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