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車馬地私後面就有一個位子,不停,偏偏要併排
相信你會為今天所做的違法行為,在2個月內付出代價

真心建議那些民代還是法務部,有種就全盤一起修法,甚麼程度以上的交通違規 = 殺人
看過多少違停害人家家破人亡的新聞?
看過多少亂開車門害人家家破人亡的新聞?
看過多少闖紅燈撞死人的新聞?
看過多少搶快左轉害死直行車的新聞
台灣的交通事故一年死3千人左右,酒駕才死20幾分之1不到的人數
大家就只知道要痛恨酒駕
其他違規造成的家破人亡,繼續視而不見
真的很可悲!
所以我要強力檢舉各式各樣的違規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真是要不得的心態,...(恕刪)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所以我要強力檢舉各式各樣的違規
Woody58 wrote:
請教一下樓主什麼時...(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