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過到時一定會一堆開40的,且剛剛就看到了路隊長(錶速40實際速度約36),要超車也不是(容易打亂自己測速度的時間),不超車又會堵爛!
我看回程時(區間路段往新店方向為下坡)連腳踏車都比你快,這不是很諷刺嗎?
開個車竟比腳踏車慢!若騎機車的一直被腳踏車刷卡,應該會臉上三條線!

說白了政客用了一堆安全的理由,不過是要罰款而已!
殺雞用牛刀,若真的那麼在意安全,在這路段的彎道(這才是最危險的)或直線多加幾個固定測速器一樣可達到安全之訴求,那為何一定要區測呢?拖慢大家速度才爽嗎?

政客真的那麼在意安全,先把考駕照難度提高吧,那樣的考照難度放一些三寶出來害了他們也害了別人!整天盡幹一些脫褲放屁的事!

考照容易車好賣!考照容易車容易撞壞!考照容易人受傷醫院有生意,真是佔盡了便宜,還說為了你們安全,政客實在令人想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