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大家我今天我把事情解決了,多虧各位大大的建議,結果在第三頁
下次不管傷勢如何一定會記得報警的😣
小妹我今天去考場
出來的時候下大雨
沒雨傘只好先拿雨衣出來擋雨
就是大概那種外套擋雨的樣子
校門口是一條馬路 雙向單線道
左右各有一排斑馬線
正前方號誌閃紅燈
看了一會 很多人都在等過馬路
都沒看號誌有改變
看到右手邊斑馬線有人通過
於是決定慢慢走過去
在走的時候雨突然又變大了
當時車挺多的
我走的不快
當要走完由左到右的那車道完左邊要看右邊時
就被撞上 那人說我都沒聽到他在叫嗎之類的 …
有點在咒罵之類的感覺
((事後目擊者姐姐也有提到這個
只是他那時還沒靠過來
只是當時我被那個衝擊裡撞到有些暈了
((他是算撞我側身
因為那時我正要在看右向來車
他應該有些微的閃吧 …沒有整台機車往我身上撞
主要撞擊點是他左側身(對應我上半身)
然後還有左腳踝上方一指處
有瘀青加腫脹 不動時有點腫脹不適
摸到或走路時會有點痛 (回家後才發現)
然後撞擊後我因慣性往後退但腳步來不及
最後屁股直接著地一撞
當時有兩位熱心的姐姐目擊
然後那位叔叔除了最一開始咒罵之外
等我比較回神一點的時候他態度都很好
中間有一陣我胸口不舒服+耳鳴一會兒
一直問我要不要看醫生 ((但都沒提報警
但當下覺得還好 所以後來就沒去
那兩位熱心的姐姐
不只讓我存到了對方的電話號碼 還當場試驗
還要我存他們的電話號碼
說如果有什麼問題那個大叔沒負責之類的
他們可以當證人
當時我覺得好像是我自己的錯 我真的也沒看到他
但是後來我想想 黃燈應減速慢行
又是在學校旁 還有斑馬線
不至於停不下來
(我是猜想 他後面載很重(青菜)+車舊+下雨天他沒注意到我)
當時車流是時順時塞那樣
然後很多人從考場出來
後來最後他說如果有覺得怎麼樣
明天打電話給他
他跟他老婆帶我去看醫生
我想我是得去看個醫生
胸口有點悶悶的不舒服
問題1.如果從上述看,責任歸屬是誰 ?
問題2.我該自己去看還是要他們陪我一起去看;如果我要求他們陪我去看醫生,那醫藥費是由誰付?
問題3.我應該要索取基本的醫藥費嗎 ?
(((如果看了以後沒甚麼很大的問題ex腦震盪啊 骨折啊 …就是掛號看診的費用 跟撞倒基本上骨頭一定會多少錯位 整骨的錢400(錯位比較嚴重的話可能會要去2次 )然後可能的身體隱憂(像我媽出車禍後來突然腿上長了一顆不知道是什麼 後來開刀是鈣化物 醫生說應該是衝擊造成的)
零零總總3000元一次解決 …
問題4.考慮到事後報警對方會有刑事責任,所以對方若願意給,可以私下簡易和解嗎 ?
上述問題3.4.皆在傷勢不嚴重的情況為前提
問題5.假設沒我覺得那麼傷勢輕 …我該怎麼保障自己?
((其實我覺得他態度變化那麼大有可能是覺得他自知理虧 但他覺得我有錯 沒看到他 …
((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旁邊兩個姐姐都快30歲了 還有大叔看上去4x歲了 但都沒有提報警 …
我當下有點矇 只想早點解決 但後來覺得好像更麻煩了 … 之前騎車有和汽車過一次小擦撞 那個先生30歲吧 馬上就是請我報警 然後都客客氣氣的 沒罵人 只有用像是叮囑小妹那樣安慰我 然後要我下次騎車的時候要小心點 還好人沒受傷 那次我錯比較多 雖然我是為了閃車才擦撞到他的 但他就記得要報警 …上面的大叔跟姐姐們都沒起報警的念頭啊 …是因為沒血濺三尺不用報警 ?
下次我一定會記得報警的 😭😭😭
小妹我太傻了 當下竟然覺得感覺沒怎樣就不報警
這樣好像沒強制險可以出險
但現在報警對方就要背刑事責任
我是沒那麼狠啦 …
畢竟對方也客客氣氣的 雖然一開始不是 …
當時沒報警現在太煩心了
請各位大哥大姐幫我解答一下
或者有什麼其他的建議也可以說一下
但盡量不要太複雜
真是鮮明對比、諷刺啊
這個國家考試都在考什麼東西呢?怎麼會人民連基本的交通禮節都做不到?是第三世界嗎?
去補報警吧,如果是學校口應該有監視器,有拍到你在斑馬線上被撞到的話贏面較大。如果是突然回頭然後走太快導致反應不及的話要交由相關單位的判斷了
話說,其實正常的禮讓行人程序有做到,就不會撞上了。開車直行遇到橫向的斑馬線本來就要減速、往左右兩邊的路口看,有人要過就該「完全停下來」,等人過之後再「慢慢」加速,而不是看好像右邊沒有行人過來、左邊的行人還沒到達雙黃線,就可以直接衝過去
在法國都是這麼考試的。直接衝就out,記點。
閃黃燈看到有行人在斑馬線等而不完全停止是殺小,這樣行人就永遠卡死都不用過馬路了啊,然後只能趁車流變小時趕快跑,這樣的潛規則反而造成汽機車應變困難。所以台灣就是第三世界呀,不懂得尊重人,就是如此而已。
在台灣閃黃燈=倒三角符號,閃紅燈=STOP符號
但是在台灣就要記住,對台灣人來說踩煞車踏板、拉煞車把手,就簡直就跟要他的命沒兩樣
劉嘉晏 wrote:
小妹我今天去考場 ...(恕刪)
首先,這個最重要... 寫在最前面...
不管是你走路,或以後長大騎車開車都一樣,千萬要記得哪件事比較重要... 安全最重要!
不要扯什麼下雨、號誌沒變,注意自己的安全最重要! 淋點雨嚴重,還是被撞受傷嚴重? 多等幾秒比較痛,還是被撞受傷比較痛?
千萬要把這觀念放在心上,台灣人非常缺乏安全觀念,都喜歡冒險、賭一把、覺得自己不會這麼衰... 哪天遇到了,還有機會後悔都是好的,更糟的是很多是一輩子都沒有機會再後悔了...
問題1.如果從上述看,責任歸屬是誰 ?
你什麼都沒看到,其實很難說得清楚。但如果你確實走在斑馬線上,基本上,撞你的人大多必須負擔部分責任,多寡就看實際狀況。不然走到要釐清肇責時,沒有證據的狀況下,大多各說各話。
問題2.我該自己去看還是要他們陪我一起去看;如果我要求他們陪我去看醫生,那醫藥費是由誰付?
不管看醫生或跟對方交涉,如果你未滿20歲,基本上就是你的父母(監護人)必須出面,如果你已經滿20歲,選擇可以自己出面為主,但我會建議適度讓你父母了解狀況,從旁協助。至於基本的醫藥費(掛號費、基本診療、藥品費用),一般都是撞你的那方付,可以直接當場付,或你先付了之後拿單據找他們付錢。 如果擔心中間風險,也可以先找他們一起,讓他們付,確定對方有意願處理,後面的再由你自己去、先付,拿單據請他們付錢。
問題3.我應該要索取基本的醫藥費嗎 ?
(((如果看了以後沒甚麼很大的問題ex腦震盪啊 骨折啊 …就是掛號看診的費用 跟撞倒基本上骨頭一定會多少錯位 整骨的錢400(錯位比較嚴重的話可能會要去2次 )然後可能的身體隱憂(像我媽出車禍後來突然腿上長了一顆不知道是什麼 後來開刀是鈣化物 醫生說應該是衝擊造成的)
零零總總3000元一次解決 …
索取基本醫藥費是合理的,但一般都是實支實付,或直接談一筆費用當作醫藥費+適度的理賠,順便當成和解的共識。基本上這個要視你的受傷程度而定,沒有一定要哪一種。但當初沒報警,事後要處理都是稍微比較麻煩,如果傷勢沒有很嚴重,而對方又有誠意處理,可以以雙方都能接受的方式,儘速達成共識並理賠和解。當然為求保險,找警局或你的父母一起出面和解是最理想的。
另外,你媽的例子,不知道實際狀況如何,但一般鈣化不太會是車禍撞擊造成的,大多是時間長久累積造成。講實話,這個真的很難歸咎是車禍造成的...
問題4.考慮到事後報警對方會有刑事責任,所以對方若願意給,可以私下簡易和解嗎 ?
車禍造成的受傷,只要你沒提出告訴,單純去警局報案是不會有刑事責任的疑慮。即使報案後,一樣可以私下和解,是沒有問題的。
問題5.假設沒我覺得那麼傷勢輕 …我該怎麼保障自己?
這就是風險,但法律基本上有保障到這點(從不同角度看,是合理也是不合理的點),過失傷害的告訴可以在事發後的6個月內提,車禍的民事賠償可以在事發後的2年內提。所以如果你之後(即使已經和解了)確實發現了應該是車禍所造成的傷害,你還是可以要求對方適度賠償或支付醫藥費。如果對方不理,你可以透過這個最後的法律保障提出過失傷害的告訴,或提出民事賠償的告訴(當然你必須自己評估提告和醫藥費金額的差異是否符合效益)。但基本上要走到事後好幾月才回過頭要索賠或提告,難度都會大增。但不管怎樣,如果擬自覺得傷勢可能不如外面看起來的輕,現在回去補報案,都是一個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