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該發在哪一區,先在此求問,如不適當煩請版主告知
代友發問,我並非事主本人
如題
友人在日本旅遊租車自駕發生車禍
對方有受傷
事發經過其實不太重要,友人方為肇事全責
有報警,有做筆錄
有通知保險
對方小指骨折(還是脫臼,這部分不確定)
住院半天已出院
保險因有足額
所以保險公司告知不須另外賠償
包含車損、營業損失、對方醫藥費、賠償等
警方做完筆錄後有交還護照
告知事件不大,所以可以回國
但因個資之類的問題警方無法提供對方電話或聯絡方式
所以無法與對方談和解或賠償問題
目前友人已回台灣
這邊想請問各位版友
若對方提告,刑事部分該如何處理
也因為事涉跨國事件
後續該怎麼做毫無頭緒
希望有人可以提供經驗
或告知該去何處詢問
感激不盡
蘋果小王子 wrote:
我記得台日之間 沒...(恕刪)
曾再北海道 九州 北陸 四國 中國開過車
真的覺得 台灣人一大半是沒有能力再歐美日開車的
在日本這個常見字 " 止まれ "
單兵看到該如何處置呢
(這個號誌就是台灣的閃紅燈/停字)
你會完全停車 觀察左右 確定沒有來車再前進/左右轉嗎
還是把台灣的習慣一起帶往國外呢
https://www.backpackers.com.tw/forum/showthread.php?t=10307320
7月4號撞毀一台車
7月5號又一台 (害人家新買的 BMW 得送修 度假也飛了)
沒有在日本開車的能力
就別去害人害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