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南部偶發大雨,在國道上常遇到一路開著危險警告燈行駛
這樣的做法是對的嗎?
我個人見解:
行駛中開著危險警告燈,後方車輛怎麼辨識該車是靜止還是行駛中?
記得20多年前剛學會開車在國道上似乎沒有大雨開危險警告燈和急煞開危險警告燈的狀況
只有在路肩和車道上故障車或事故車靜止不動才會開起閃燈,不知何時漸漸越來越多出現行駛中閃燈的情況
我個人是認為危險警告燈應該用在車輛故障與事故無行進的狀況下才使用
行進中使用後車根本無法辨識前車狀況
部分駕駛挺扯的,下大雨整路開閃燈,結果大燈、小燈都不開
有幾次我離前車還100~200公尺就看到前車閃著燈,煞車燈沒亮~~~試問前車是靜止還是行進中?
如果當下是大雨或大霧,後車的你會怎麼處置?維持速度行駛?滑行?減速?
層經有個車禍就是大雨間誤判前車,前車已經故障閃燈於車道中,遠方後車誤判,結果靠近時要反應已經來不及了。
危險警告燈最好用在車輛於車道上靜止時才開啟。
讓遠方的後車知道前車是靜止的狀態,提早做準備
這樣才能保護自己
至於大雨、大霧擔心後車追撞,就請把全車可以亮的燈全開了(除了危險警告燈),增加辨識度
c3748816 worte:
最近南部偶發大雨,在...(恕刪)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 5 條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應依速限標誌指示。但遇有濃霧、濃煙、強風、大雨或其他特殊狀況,致能見度甚低時,其時速應低於四十公里或暫停路肩,並顯示危險警告燈。
在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上執行任務之救護車、消防車、警備車、工程車及救濟車,其行車速率不受前項規定之限制。但應依規定裝置明顯警示標識.
所以你如果是車陣中最後幾台 要打開, 要給遠處的來車看, 這裡的速度非常非常緩慢 甚至是停住, 警示 遠處來車 提早減速 進陣..
你後面有 車在跟 了, 你覺得他清析可見你的車, 你不再是車陣中的尾巴段了, 就可以關掉了...
能見度不好的情況下看到約10台車中有3~4台會開危險警告燈,只有1~2台會開後霧燈
依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 5 條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應依速限標誌指示。但遇有濃霧、濃煙、強風、大雨或其他特殊狀況,致能見度甚低時,其時速應低於四十公里或暫停路肩,並顯示危險警告燈。
大部分車速都起起浮浮,會有人開開關關閃燈嗎?根本都一路閃
而且難見度低的情況下應該很專心注意前方狀況才對,還要去注意自己車速多少,是不是要開危險警告燈
開個車為什麼要搞得這麼忙,開啟後霧燈,專心注意前方。這才是對的做法
還有~不少人遇到自己煞車比較急時也會開危險警告燈,這不就歸類在"其他特殊狀況"
那這危險警告燈就失去意義了~~"其他特殊狀況"就任人解釋了
難怪會有 7樓 說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