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停等區的起點需不需要另設紅燈

24公尺長的機車停等區
那麼長的機車停等區的起點需不需要另設紅燈?

如果等到進了停等區才紅燈,是不是像是個故意設置的違規陷阱了?
Terrencesylphy wrote:
如果等到進了停等區才紅燈,是不是像是個故意設置的違規陷阱了?...(恕刪)


幫幫忙勒,24公尺有很長嗎,如果碰到了又變黃燈了那當然就是加速通過阿,那還沒碰到的話看到黃燈當然就是減速啊很難懂嗎..

而且警方沒事也不會一直去注意這種東西,會一直盯著的除了檢舉魔人以外我想不出來還有誰耶
樓主平常應該沒有在開車
汽車佔用機車停等區的認定標準是
燈號變成紅燈以後
汽車開進去機車停等區等紅燈
不管是警察當場攔停
還是民眾檢舉
標準都是一樣的
Terrencesylphy worte:
如果等到進了停等區才紅燈

這種情形沒有違規
萬一被開罰
罰單申訴一定可以撤銷
曉得 wrote:
樓主平常應該沒有在開...(恕刪)
如果前面有一台車身比較高的車子,擋住視線,較晚看到紅燈而停在機車停等區內,被罰也可以申訴成功嗎?
在停等區起點另設早亮紅燈,提早提醒(提早個幾秒),不是有防止汽車誤入的效果嗎?
Terrencesylphy worte:
如果前面有一台車身比較高的車子,擋住視線,較晚看到紅燈而停在機車停等區內,被罰也可以申訴成功嗎?

如果申訴只有口頭說明的話
申訴成功機率不高
如果檢具當時的行車紀錄器影像
確實燈號被前方車輛擋到所致
能讓受理申訴人員信服的話
申訴成功機率會提高
不過前方車身比較高的車輛
通常不是大客車
就是貨櫃車
或是大型吊車
建議保持較長的跟車距離
一方面可以有多幾秒的反應時間
減少跟車事故
另一方面可以看到前方遠一點的交通標誌或號誌
Terrencesylphy worte:
在停等區起點另設早亮紅燈,提早提醒(提早個幾秒),不是有防止汽車誤入的效果嗎?

這個在其他縣市的主要省道的大彎道前幾百公尺
設置預告前方路口燈號的號誌
但是燈號顯示與前方紅綠燈是同步的
號誌旁邊有藍底白字的前方路口燈號預告指示牌
曉得 wrote:
如果申訴只有口頭說明...(恕刪)
感謝釋疑與建議
allen20347 wrote:
幫幫忙勒,24公尺有...(恕刪)
感謝解釋與忠告
不知道交通法規有無規定紅綠燈桿和停等線的設置標準,譬如不能紅綠燈桿與停等線差距不能超過一公尺之類的?

因為機車停等區的起點前也有汽車用的停等線,這條停等線與紅綠燈差那麼遠,在設計邏輯上難道不存在矛盾與粗糙嗎?
Terrencesylphy wrote:
24公尺長的機車停等...(恕刪)


這個真有事,如果遇到魔人,機車跨雙白線肯定爽歪歪

不是很懂,為何機車一定要停到最前面去

那假使這個機車停等區被機車停滿了,那後面又有機車要過來停,要停哪?

到時候又要加長?那不如整條規劃為機車專用道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