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檢舉信函中敘述的地點是「省道台21線南向40.5k附近」
結果今天接到南投交通隊來電說,他們沒看過這個地方,google map查不到.....
然後又問我的行駛路線,我說我從台中天冷進來,往埔里再往仁愛鄉. 結果員警竟然說,台21線往埔里走,里程數會遞減,所以我敘述的地點是錯的.

我整個黑人問號~奇數編號的省道,一律都是北端為0k,越往南越增加;
偶數省道則是西邊為起點0k,東邊為終點,里程數最大.
真的很懷疑南投縣員警的專業程度.....
於是我又翻了一下我的GPS紀錄,發現地點是在接近「埔里分局史港派出所」
然後再看google街景,沒想到街景是2013年的,早就人事已非,除了後鏡頭拍到的那棟紅色屋頂房子和電線桿能辨認以外,其他景物都變了.
一來一往,電話講了10幾分鐘,員警就是不太想開單,然後又說要去問問史港派出所看看我的地點是不是真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