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警局交通隊說這裡不是台21線南下40.5K,你怎麼看

上週路經南投,順道檢舉一件違規超車

我在檢舉信函中敘述的地點是「省道台21線南向40.5k附近」

結果今天接到南投交通隊來電說,他們沒看過這個地方,google map查不到.....

然後又問我的行駛路線,我說我從台中天冷進來,往埔里再往仁愛鄉. 結果員警竟然說,台21線往埔里走,里程數會遞減,所以我敘述的地點是錯的. 我整個黑人問號~


奇數編號的省道,一律都是北端為0k,越往南越增加;

偶數省道則是西邊為起點0k,東邊為終點,里程數最大.

真的很懷疑南投縣員警的專業程度.....




於是我又翻了一下我的GPS紀錄,發現地點是在接近「埔里分局史港派出所」

然後再看google街景,沒想到街景是2013年的,早就人事已非,除了後鏡頭拍到的那棟紅色屋頂房子和電線桿能辨認以外,其他景物都變了.


一來一往,電話講了10幾分鐘,員警就是不太想開單,然後又說要去問問史港派出所看看我的地點是不是真的







自己龜速還敢怪別人超車,看到車速比你快不讓路還檢舉別人,就你們龜車最大就對了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上週路經南投,順道檢...(恕刪)

這還好啦,你信不信雙白線道路中間先是菱形圖案,然後畫著這個圖示警察說看不出來是機車專用道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上週路經南投,順道檢...(恕刪)

那裡大約是40.5公里處也沒錯啊
不然就標
南投縣埔里鎮西安路二段363號前
muchmoney wrote:
自己龜速還敢怪別人超車,看到車速比你快不讓路還檢舉別人,就你們龜車最大就對了

您有看第二段的前鏡頭影片嗎?
前方也有車,怎判定樓主龜車呢?
muchmoney wrote:
自己龜速還敢怪別人超車,看到車速比你快不讓路還檢舉別人,就你們龜車最大就對了


是樓主前方的車龜速

龜車不是最大,而是敢違規的最大,既然敢違規就要敢承擔被被開單的風險。
muchmoney wrote:
自己龜速還敢怪別人超...(恕刪)

你這段話去講樓主前面的四輪龜車還比較對
路上這種龜車又不讓路的四輪比二輪多咧!你們這些四輪大爺喔!看到前面有機車慢騎就覺得該閃一邊讓路,那你們開車看到後面有機車接近有沒有想到要靠右邊讓路?
如果比對Google街景,一定會覺得地點錯誤。GPS有時誤差頗大。
史港派出所位在41K,您的第2段影片再往前些,應該會出現史港派出所,更能證明地點無誤。
壓力鍋 wrote:
你們這些四輪大爺喔!看到前面有機車慢騎就覺得該閃一邊讓路,那你們開車看到後面有機車接近有沒有想到要靠右邊讓路?

這需要時間改變。
在路上,我應該屬於最堅持遵守規則的一小群之一,但當我前面有機車,而且速度比我慢,我也是直覺要超過他。也是經過一番掙扎,才驚覺那是超車行為,得遵循超車規則,不是把別人趕走,或認為這機車怎麼那麼討厭。
反過來說,我被機車族以近距離突然切入我的行進車道前方,而被嚇到的次數,可能還多於我希望機車靠右邊讓路的次數。
除了四輪和二輪的爭議,還有車輛與行人、轉彎與直行......。
我們算有自覺的,更多是從不思考是非、不管法規,只知道自己、眼中從沒有別人。
繼續努力,期待未來會更好。
muchmoney wrote:
自己龜速還敢怪別人超...(恕刪)


什麼龜車~人家前方有車~沒看到嗎?
依序前進很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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