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出了車禍,對於保險的問題不太不清楚想上來問問各位大大。事情是這樣的 我被我朋友在載(我是乘客),同學下山右彎失控自摔,我被拋到對向車道剛好被上山的機車撞上,肋骨斷裂,膝蓋擦傷。我知道強制險可以理賠乘客我想請問可以一邊向對方要求強制險賠償 一方面跟我朋友要求賠償嗎?
強制險的概念是約束駕駛者的行車責任,理賠範圍為(1)同車乘客(2)車外第三人的體傷賠償,但只限於人身體傷,理賠額度上限分別為醫療20萬(包括急救、診療、接送以及看護費用)、失能殘廢5~200萬、死亡理賠200萬。它不含財物損失,且理賠有上限,駕駛人也不在理賠範圍內。你可以去跟朋友跟對方車主申請強制險理賠。PS:但是這種情況對方車主的保險公司可能會跟你朋友申請代位求償
sangelay wrote:PS:但是這種情況對方車主的保險公司可能會跟你朋友申請代位求償 強制險代位求償依法有限定範圍第 29 條被保險人有下列情事之一,致被保險汽車發生汽車交通事故者,保險人仍應依本法規定負保險給付之責。但得在給付金額範圍內,代位行使請求權人對被保險人之請求權:一、飲用酒類或其他類似物後駕駛汽車,其吐氣或血液中所含酒精濃度超過道路交通管理法規規定之標準。二、駕駛汽車,經測試檢定有吸食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似管制藥品。三、故意行為所致。四、從事犯罪行為或逃避合法拘捕。五、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一條或第二十一條之一規定而駕車。
不行, 強制險只能擇一申請, 不能同時向雙方的保險公司重複申請.如果對方強制險還不夠賠, 你可以向朋友要求不足的部分, 但不會超過你朋友的肇責比例.而且不管你向任一方或雙方申請所有的車險賠償, 最多只能拿齊傷害與財損的總金額.車險就是這樣, 不是向雙方都要會要到更多. 要多拿只有精神賠償, 或保險以外的私人賠償.
sangelay wrote:強制險的概念是約束駕...(恕刪) 強制險可理賠乘客跟車外第三人的體傷賠償,這點是沒錯的但樓主只能選擇其中一家保險公司來申請強制險理賠至於其他損失的部分你就要向雙方確認有沒有保其他的保險(如第三責任險)倘若沒有的話,可以依據肇責比例向雙方駕駛討論賠償事宜當然有受傷也能向雙方駕駛提告過失傷害(還是要看肇責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