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星星 wrote:遇到這種違規他的臉還(恕刪) 未打方向燈可以試試,記得附上全程使用方向燈的法條,不然會被警方呼嚨而不開單再來是“行經交岔路口未達中心處,佔用來車道搶先左轉彎”但有可能被打槍分兩張檢舉看看
ryan00014875 wrote:記得附上全程使用方向燈的法條,不然會被警方呼嚨而不開單 如果對方有打方向燈,哪怕是閃個兩三下,就算是附上這個法條,不開還是不開啦,已經試過好幾個台北區域了,都是不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