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道路口虛線,變換車道需施打方向燈?

請問大家一下,像圖片這種路口虛線(導向線),跨越變換車道需要打方向燈嗎?
照片是台中的中港路和安和路口
時常遇到左邊隔壁車道跨越虛線和我車道同行, 差點碰撞
車道路口虛線,變換車道需施打方向燈?
隨手小動作

提醒他人也保護自己~
zxcvb38000 wrote:
像圖片這種路口虛線(導向線),跨越變換車道需要打方向燈嗎?


這答案不是很明顯嗎?
只要是變換車道都要打方向燈
zxcvb38000 wrote:
請問大家一下,像圖片(恕刪)


個人認知是 一般路口 不用
像這個有劃線了 應該視同車道線
zxcvb38000 wrote:
請問大家一下,像圖片(恕刪)



你可以試著檢舉看看 .

在台灣有超過百分之八十以上的交通工具使用者 .
完全不知道要 "順應車道" 行駛 !!
只會 "迪迪弄" ......

所以在行經路口前 .
只能自行多加注意左右鄰車的行進路線 !!
反正有跨到地上虛線就打,
管他是誰畫的畫在哪裡自家車庫也一樣,
這年頭到處都有檢舉魔人出沒,建議自保。
感謝大家回復,會這樣發問也是因為檢舉過
結果市警局回覆我,[ 經函詢交通局,該車行經點虛線處非車道線,為免爭議,爰不予舉發。]
所以才想問問大家,是否有法條依據或案例
zxcvb38000 wrote:
請問大家一下,像圖片這種路口虛線(導向線),跨越變換車道需要打方向燈嗎?
照片是台中的中港路和安和路口
時常遇到左邊隔壁車道跨越虛線和我車道同行, 差點碰撞

zxcvb38000 wrote:
結果市警局回覆我,[ 經函詢交通局,該車行經點虛線處非車道線,為免爭議,爰不予舉發。]

是的,引導線並無罰則,只有碰撞後用來釐清肇事責任用,就跟未保持安全距離一樣。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 149 條
標線依其型態原則上分類如下:
一、線條 以實線或虛線標繪於路面或緣石上,用以管制交通者,原則上區分如下:
(一)白虛線 設於路段中者,用以分隔同向車道或作為行車安全距離辨識線;設於路口者,用以引導車輛行進,或作為大眾捷運系統車輛行駛界線,用以區隔大眾捷運系統車輛行進範圍。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44 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五、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減速慢行。
ChangHwa
真的是當發生事故,用來釐清肇事責任用比
kurokawa079
ChangHwa 你下次去撞左轉專用道直行的車看看,你搞不好全責,台灣交通法規就是笑死人[沒有不敬的意思]
我也才想問這個問題而已

我從高速公路下漁港路的時候好幾次差點都被不看虛線的撞到
zxcvb38000 wrote:
請問大家一下,像圖片...(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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