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顯就是想跨雙黃線左轉,
煞車燈亮,駕駛在車上進行操控,這是三小理由?
雙黃線停在快車道,停在快車道

警方真是違規的好朋友

警方真是違規的好朋友


警方真是違規的好朋友

警方真是違規的好朋友

警方真是違規的好朋友

警方真是違規的好朋友

警方真是違規的好朋友

警方真是違規的好朋友


警方真是違規的好朋友
圖片出自Google map
文章關鍵字
正常
你應該停在後面等到他彎過去
警方講的不就是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
汽車駕駛人,臨時停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
下罰鍰:
一、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時停車
沒有完成迴轉前
而且違規車輛前方沒有其他車輛
這不是快車道臨時停車?
啥才是快車道臨時停車?

萬一警方說該車是故障
馬上改用第59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發生故障不能行駛,不設法移置於無礙交通之處,
或於移置前,未依規定在車輛前、後適當距離樹立車輛故障標誌或事後不
除去者,處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
homura585 wrote:
正常你應該停在後面等(恕刪)

不太妥,

依台灣的風土民情,

可能會被後來的車,拿球棒問候,

就不停,慢慢切出去,

錄下確實被擋,及前方一片開闊,並無車輛阻礙其通行,

送給對方一張 : "快車道違規臨時停車",

罰個 500 塊,

讓他去 FB 叫天叫地比較實在。
那這樣的話是不是自己也要收一張罰單?
homura585 wrote:
正常
你應該停在後面...(恕刪)
沒有停下來繼續拍 ,或是用後鏡頭檢舉,被打槍正常
檢舉達人,都自認為公理正義,其實你錯了,那不是你的工作,是警察的工作,況且你也只是看到事情的部分,他有沒有可能心臓病發作或家中有緊急事件。當你覺得你在做好事,其實是在造業,全世界沒有一個國家會把公權力交給你們這種人。
依照圖文並茂來看,頂多只能算壓到雙黃線,
也沒看到迴轉違規事實,看來樓主要在等久一點,
而且打了方向燈就一定要轉嗎?
說不定他發現你想檢舉他就決定不轉了~

拍到實際違規照片再來舉發吧!
違規是看行為事實而不是意圖,他還沒跨過雙黃線之前當然不能說他有跨越雙黃線。
這種情況只能檢舉車道臨時停車。
這道路看起來有快慢車道,雙黃線路段不能跨越,所以在畫有雙黃線的道路中段停車就是快車道臨時停車,我檢舉過很多這類的違規,至於警察有沒有舉發,可能要看地區和警察的素養。檢舉事實我會敘明:在畫有分向限制線的道路(非路口處)於快車道臨時停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