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教一下,小弟日前在外地與人發生擦撞.當下雙方並無大礙,車損也不大.事後我也一直關心對方是否有異狀,一開始都說沒事沒事,等到我主動跟對方提和解的時候狀況就變了,對方開始說自己的傷口惡化,三小的.我心裡OS.當場看只有擦傷,去醫院看也是擦傷,一講到和解傷口就開始惡化...........幹.
事發過:
我"停"在T字路口路邊等車子過去準備轉彎,當時目測對方離我至少50M.路寬不大,大概6M吧.
此時我就過馬路,但很雖小的車子突然熄火,變成我停在路中間擋到對方,就發生擦撞了.
對方車速至少60KM,我的機車車頭被撞壞,對方摔出去.
當下有叫救護車,對方說沒甚麼事不需要,做完筆錄後還是我堅持請對方去醫院檢查比較保險.去醫院照X光也沒發現骨頭有異狀,我就安心多了.
事情過了一個月(這期間我跟對方關心四次對方都說沒大礙),此時我主動問對方和解事宜.我們都是電話或通訊軟體私下談的.由於我的機車是跟一位不是很熟的朋友借的,朋友不願意辦出險,所以目前所有賠償都必須是我自己負擔
第一次談和解:
已經談好我賠對方車損即可.請對方給我匯款帳號,隔天對方反悔說身體有異狀這樣不划算.......
第二次談和解:
我賠對方車損+一部分的醫療費.請對方給我匯款帳號,過幾天對方再度說受傷愈來越嚴重反悔說這樣不划算.......
現在要跟我改第三次,我火了.雖然沒多少錢,但對方的態度感覺就是要敲詐,一次比一次多.讓我超不爽.
我現在打算跟他說我的底限是多少,不接受就算了.
我想請教各位:
1.對方若申請調解委員我是否可以不到場?因為人生地不熟去了也是被一群人敲詐.
2.關於對方所說的身體異狀是否可請對方提出醫生證明,並明白告知與車禍是正相關造成的後果,如果無法舉證,我是否可以反過來告對方敲詐?
3.我極力想和解.但對方不斷地以身體異狀為由,更改和解內容造成我的困擾,讓我每天提心吊膽不知道對方何時又要掰一些理由來提高賠償金,我是否可以此為由提出精神賠償?
4.萬一對方提出告訴要上法院,我是否可以申請在我的所在地出庭?
以上,我在考慮是否要為了將近兩萬元(這是第三次對方要求的,會不會再改不知道)的賠償金跟對方翻臉,交給法院去判決.
hugher wrote:
我想請教各位:
1.對方若申請調解委員我是否可以不到場?因為人生地不熟去了也是被一群人敲詐.
2.關於對方所說的身體異狀是否可請對方提出醫生證明,並明白告知與車禍是正相關造成的後果,如果無法舉證,我是否可以反過來告對方敲詐?
3.我極力想和解.但對方不斷地以身體異狀為由,更改和解內容造成我的困擾,讓我每天提心吊膽不知道對方何時又要掰一些理由來提高賠償金,我是否可以此為由提出精神賠償?
4.萬一對方提出告訴要上法院,我是否可以申請在我的所在地出庭?
以上,我在考慮是否要為了將近兩萬元(這是第三次對方要求的,會不會再改不知道)的賠償金跟對方翻臉,交給法院去判決.
1. 可以,但到法庭上會被法官洗臉是沒誠意為何調解不去?
2. 不行,求償多少金額是他的權利,判多少是法官的事
3. 不行,對方提出刑事訴訟,被告可以反主張原告浪費我的時間要賠償? 當然傳喚你可以選擇不出庭,拘提而已
4. 不行,對方應該會在事故發生地提起刑事告訴,主動權不在你
看來對方背後應該有高人指點,建議跑一次調解委員會,現金帶足,直接問要多少和解,自己覺得合理就一手交錢一手簽字
刑事拒不認罪也是你的權利,但過失傷害通常30天折3萬起跳,要貢獻國庫也無妨,但民事求償還是要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