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責比例
肇責比例

我是B車,情況如圖。

初判寫我未依規定減速,
對方則是未禮讓及違反標誌(線)。

想問的是雙黃線發生擦撞,
是依什麼規定需要減速?
以及這樣肇責比例大概多少?
文章關鍵字
19777 wrote:
我是B車,情況如圖。...(恕刪)

他左轉已經一部分進入車道了
你看到當然要減速
阿 丹 wrote:
他左轉已經一部分進入(恕刪)


當時他還停在雙黃線後,
騎到大概他前面才突然開出來,
不是不讓,反應不及。
是依什麼規定需要減速?

第93條第2款:
行經設有彎道、坡路、狹路、狹橋、隧道、學校、醫院標誌之路段、道路施工路段、泥濘或積水道路、無號誌之交岔路口及其他人車擁擠處所,或因雨霧致視線不清或道路發生臨時障礙,均應減速慢行,作隨時停車之準備。

當時他還停在雙黃線後,
騎到大概他前面才突然開出來,
不是不讓,反應不及。

你可需要提供影片證明你反應不及
例如你已經到了他旁邊才衝出來的影片

不然單就你提供的圖跟你的描述
你已經看到他那台車開出來了
你應該要減速並做好隨時停車的準備

目前看起來應該會是他7你3吧,他是支線必須禮讓你
所以會被列為肇事主因

目前保險公司公認的肇責就是

無肇事因素VS肇事原因 0:10
同為肇事原因 5:5
主因VS次因 7:3

初判表通常不會寫明肇事主次因,除非是尚未發現肇事原因,才會是無肇事原因
單就你的初判表看就是他主因你次因,雖然沒有明寫,不過看文字大概猜得出來
保險公司也會這樣認定。

除了上訴通用的比例外
其他的比例,像是9:1 、 6:4
都必須是法官個案判斷
萬惡黑貓 wrote:
第93條第2款:行經(恕刪)


感謝大大。

想問的是,路口沒有減速跟我在這個雙黃線擦撞,兩個有什麼因果關係?我在路口有無減速到這個雙黃線都是可以正常速度行駛的。再者,對方往右看的視線整整有兩、三百公尺能注意並禮讓,用路口未依規定減速來當作我的肇事責任,是否不合邏輯?

以上小弟拙見,不知道大大怎麼想?
19777 wrote:
感謝大大。想問的是,(恕刪)


路權比較大不代表沒責任,在車禍鑑定委員會上,委員多數也會確認雙方的距離來判斷有沒有反應時間。假設對方沒路權,可是從影片或雙方描述彼此的距離看起來,都認為有路權的人實際上是有反應時間可以做出預防動作的,通常就會被認為負有注意義務。

我用最簡單的例子來舉例,道路速限50,A車雙黃線違規迴轉,B車直行在自己的車道內因為A車違規迴轉撞上,如果B車距離A車有200~300公尺遠,車速沒有超速的情況下,B車應該可以煞停或迴避,卻沒有做,通常會被認定有應注意未注意的肇事責任(白話說就是你明明看到了不閃還撞上去),被列為次要原因。但假設B車距離只有20公尺,A車突然迴轉過來,在沒有超速的情況下反應時間也不足以避免車禍的發生,A車就要負完全肇事責任,而B車免負責。

所以不是有路權就無敵了,這樣說明不知道大大有沒有明白?
先不要管肇責
撞到當下有趴在地上滿三分鍾嗎?
有的話
你贏定
好友 yuyu225 Benz W167 黑色GLE AxL-8x5x
eeone2019 wrote:
先不要管肇責撞到當下(恕刪)


不要亂教人,否則以後無論大小車禍,地上躺的都是人
通常除非你是車子停止狀態被後方

車子追撞會推撞就會完全免責.

否則一定會有應注意而未注意的

肇責比例.3成跑不掉吧?
萬惡黑貓 wrote:
路權比較大不代表沒責(恕刪)


感謝大大。

不過經詢問警察及附近住家,這個地方是沒有監視畫面的,實在是苦於無法證明對方是突然開出來而我反應不及。但相反來說,也疑問為何沒影片證據的情況下,能給我個未依規定減速的肇事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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