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新規/接送幼童 臨停不限 3 分鐘

該遵守的交通規範,都還是要遵守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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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新規/接送幼童 臨停不限 3 分鐘
立法院三讀,家長未來開車接送未滿7歲兒童,不限臨停3分鐘。(資料照)

立法院會昨天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規定汽車所載貨物滲漏、飛散、脫落、掉落或氣味惡臭,罰鍰從最高 9 千元提高到 1 萬 8 千元;家長接送未滿 7 歲兒童,不受臨停 3 分鐘限制。

載貨掉落或惡臭 加倍罰 1 萬 8

有鑑於貨車裝載運輸量、車輛數都有提升趨勢,三讀條文明定,所載貨物滲漏、飛散、脫落、掉落或氣味惡臭,以及裝載危險物未隨車攜帶臨時通行證、罐槽車之罐槽體檢驗合格證明書、運送人員訓練證明書或未依規定車道、路線、時間行駛,罰鍰從 3 千元以上、8 千元以下,提高至 3 千元以上、1 萬 8 千元以下。

警舉發違規 期限縮至 2 個月

現行規範民眾舉發違規期限為 7 天,警方舉發違規期限長達 3 個月,為避免差異過大,三讀條文明定,違規或連續違規行為,從行為終了日起,逾 2 個月不得舉發;但汽車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案件,因肇事責任不明,已送鑑定者,其期間自鑑定終結之日起算;未送鑑定而須分析研判者,逾 3 個月不得舉發。
這麼一來,未來不就無法檢舉學校周邊的違停車輛了
因為你必須證明他不是來接小朋友的

是吧...汗
校區紅黃線圈停好停滿的時代來臨
"家長接送未滿 7 歲兒童,不受臨停 3 分鐘限制"

這只有黃線吧, 紅線還是不能停.
本座大膽預測,今後少子化問題會在尸位素餐的承辦人操作之下完全解決

為什麼?



早上7點,早餐店前面的黃線拍10分鐘 + 駕駛座沒人

警:接小孩,不予舉發


早上10點,公墓前面的黃線拍10分鐘 + 駕駛座沒人

警:有可能在接小孩,不予舉發


晚上10點,高級大樓前面的黃線拍10分鐘 + 駕駛座沒人

警:有可能在接小孩,不予舉發




一天24小時都在接小孩,大賣場前面也在接小孩、KTV前面也在接小孩、墓園前面也在接小孩,到處都在接小孩

接個小孩3天3夜可能都還在接

永遠有接不完的小孩,少子化危機迎刃而解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本座大膽預測,今後少...(恕刪)


可悲,檢舉達人又在偏激了。
接送幼童,
一定是學校周圍黃線上下課時段才可以。
還公墓勒
還高級大樓勒

為反而反怎麼可以那麼好笑~
檢舉達人不是完全不會質疑法規嗎?
檢舉權利限縮現在又雙標了?

等等大概國小生的非黑即白思想又要出現了...
違規達人一定認為紅線也比照辦理。
不限3分鐘,那別的小孩家長接送小孩是要靠哪裡停?這些官總不會以為幼兒園周邊道路的黃線可以容納全部的家長停車接送吧?
應該是要3分鐘內讓小孩上下車就馬上開走,別的小孩家長才能靠邊停讓小孩上下車不是嗎。
看海成花 wrote:
可悲,檢舉達人又在偏激了。
接送幼童,
一定是學校周圍黃線上下課時段才可以。
還公墓勒
還高級大樓勒


法令沒寫的事情請不要自行補腦

修法內容並沒有提到一定要學校周圍、上下課時段.



先前打方向燈的規定只寫「轉彎或變換車道『前』」,然後依字面上的意思就是轉彎之前閃一下就好了,所以只要有閃,都開不了罰單,最後才修法要閃全程



seatree wrote:
不限3分鐘,那別的小孩家長接送小孩是要靠哪裡停?這些官總不會以為幼兒園周邊道路的黃線可以容納全部的家長停車接送吧?
應該是要3分鐘內讓小孩上下車就馬上開走,別的小孩家長才能靠邊停讓小孩上下車不是嗎。



邏輯正確.
還沒修法前,早就有接送身障者不受限3分鐘以內,

只要檢舉違停的影片中沒有出現身障者,

就算是掛身障車牌或是有身障證,或是家裡真的有身障人,

一樣申訴不會成功。

所以未來檢舉影片中沒有出現七歲以下的幼兒,一定還是舉發的。

幼兒園外的黃線或許不會舉發,

但是國小,國中,高中外,
學生早就超過七歲,愛違停的渣駕駛不要虎爛鬧笑話囉,笑死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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