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細節如下:前幾天開車於經國路上時, 一輛MARCH被”福特”撞到以後追撞到我,被撞後我立即停車拉手煞車準備下車, 但那位march 的女車主卻因緊張因而倒車去撞了”福特”然後又往前再撞我一次.當時也找了警察也做了筆錄然後等理賠. 結果幾天後march的保險員表示不賠我 因為他認定責任都在福特車主 因此我就先連絡福特車主 但都找不到人了 後來警察表示福特車主的車早已被註銷了 似乎有欠稅或未繳罰款等等...   請各位大大告訴我該如何處理才好



如果是樓主所說的追撞,那就跟MARCH車主索償
不要太在意保險員所說的話
你如果有車體險更好,直接去修車
剩交給保險員去處裡
小弟我只有第3責任險, 不知要不要自己先修.車廠估要3萬阿.
  
追撞都是後車的錯不要聽他唬爛了!!為什麼他被追撞還會撞到你哩,沒保持安全距離才會這樣的阿,所以別聽他說都是最後哪台的錯,他自己也有錯!!
viclai wrote:
事發細節如下:前幾天...(恕刪)


viclai wrote:
但那位march 的女車主卻因緊張因而倒車去撞了”福特”然後又往前再撞我一次

在下覺得, 您可以針對這點索賠, 也就是只索賠她緊張狀態下, 撞到你的那個部分

其他.... 可能就要自己"塗牛屎"了! 因為"福特"才是元兇阿!
因為我自己也有類似的經驗(我的車被撞後那位撞人車主, "疑似"自行報案車輛失竊.....不了了之), 而我也纜的再去五四三的....(對政府有點失望, 所以不想請政府幫忙)

不過福特車主怎會找不到? 既然都做了筆錄了, 應該會留下地址與電話的
而警察也超懶的, 都不會幫老百姓服務(拹尋)

建議(如果您有"閒功夫"的話, 不像我懶的再追究): 先跟警察要福特車主的資料, 自己先去找, 若真的找不到或是他避不出面, 就寄存證信函給他, 另外再去請警察協助, 若是警察不協助, 就去找督察(警察的政風督導單位), 督察不理就投書市政府信箱, 或是找議員, 也可以投書警政署, 記得內文一定要提到"警察為人民服務是他的職責與義務"(警察局都有這些標語, 有機會去照張相片作為輔證資料更好)
只有直白沒有婉轉, 如有不禮絕非故意
因為沒有人受傷所以沒刑事問題的樣子 而警察又不管民事(不告不理吧) 目前警方是幫我送調解委員會了
但案子尚未到調解會那邊(已送了1個多禮拜)
至於那位福特車主當時是有留電話. 但後來都打不通了.
想到就超級火大#0x%@

viclai wrote:
至於那位福特車主當時是有留電話. 但後來都打不通了.

有留身份證號碼吧
而且應該是向march車主求償
映象中,

多台車追撞車禍一定都是後面那"一"台車的錯..

因為沒有保持安全距離...

因為撞你的是 March, 並不是 Ford,

乖乖叫那台March 車主賠..

我想那個保險員看準你沒有保險...

看這樣講法你會不會知難而退..

那台福特的車主有去做筆錄嗎??

如果車子已經註銷.. 有欠稅務繳罰款..

警察因該沒這麼容易讓他走吧..
我的相簿 http://www.imagegateway.net/a?i=InpmXKd2po 世界宇宙無敵超可愛.. "北極熊"
march 的車主她把責任都丟給保險員去處理
看來我是該照3餐給她打電話嗎 ?

不知有無更好的方法嗎 

viclai wrote:
事發細節如下:前幾天...(恕刪)

請直接向march索賠
因為march是屬於"追撞"到你
而非"推撞"
追撞 = 車輛為行駛狀態
推撞 = 車輛為停止狀態
追撞 = 一台賠償一台,後方賠前方
推撞 = 最後一台需賠償前方所有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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