刪除
已經提告了,就交由法院裁決.
賠多少也不是信口開河,一切都是看證據,
你有受傷,6個月內也有提告的權利.
我一直都覺得「過失傷害」這條法律有點害人...

誰能注意到突發狀況?
如果沒有反應時間,當然是對方的錯吧...!

我常想,如果開庭時,我們可以絆倒法官、自己也摔一跤,這樣也可以歸咎他「應注意而未注意」、然後告他過失傷害?
誰叫他沒注意我要絆倒他


回到正題
在臺灣撞到人的人
講話只能比較小聲+ 賠錢消災了
菲絲莉 wrote:
前陣子發生車禍我是直(恕刪)

有影片嗎?

如果當初做的筆錄
回答的時候你回
你是直行車(同車道?)

那位阿婆的筆錄上有親口承認他要轉彎
那十之八九是他的錯
如果筆錄上沒寫就好之為知了

還有什麼安全距離都是個屁

而且台灣交通規則默許機車同車道並排行駛
只有汽車有前後車關係
84865426 wrote:

有影片嗎?

如果...(恕刪)

同車道 當時承辦警員 有在附近調閱監視器 畫面上 她是往後看一眼 就直接左轉
了 我才會撞到她
當時還有個目擊者跟我一起去做筆錄
他的筆錄 大概也是描述阿婆突然左轉
而且未打方向燈 我才會撞上她
菲絲莉 wrote:
同車道 當時承辦警員...(恕刪)

同車道後撞前基本你就佔7成了
就算對方沒打方向燈或跨雙黃線
看來是經驗值不够
路上最怕這種騎慢又路中
轉彎或變換車道只轉頭甚至直接換的老三寶了
看到都隨時準備煞車或按喇叭
shiji03 wrote:

同車道後撞前基本你...(恕刪)

所以初判結果 我未注意車前狀況 她是左轉彎未依規定 是我7成嘛
不用怕,陪她玩到底。不是說她要多少法官就判多少。加油
先去申請車禍鑑定(不是初判), 然後準備讓他告吧

車禍這種過失傷害就算成立也不會有案底

這種擺明要錢的就花點時間陪他玩 , 對方是故意拖到5個月 , 因為半年內一定要告你

就是不給你時間考慮
所以那個老三寶就能違規?他家人也很不明理,阿婆自己違規被撞家人還有臉跟對方要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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