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rlo2013 wrote:雖然我也對警察很反感但是提告確實是它的權利 沒錯搞不懂很多人看到提告 是在不爽什麼 提告根本不分肇事責任 提告是權利這些人通常看到零肇責被撞 撞人的死了 受害者還被移送法辦 大概也是氣到懶X要彈出來了跟法盲沒兩樣
想玩大一點就奉陪啊男大生請天天上醫院受傷的地方 使不出力 隱隱作痛.....阿拉巴拉上身心科說作惡夢睡不著.....阿拉巴拉每次看病都搭計程車 請看護看誰怕誰眩光? 我還脫光光哩法院是講證據的一堆車禍因為清晨黃昏的陽光斜射進眼或是雨天都可以因此不用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