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是否為政府打算直接正名 "汽車道" , 以後機車只能走機車道??

在這篇

內政部公告:預告「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標準」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的第 4 頁

原條文
依運輸特性、道路實質條件等需要,設置公車專用道、機車道、人行道或腳踏自行車道。

變更成
依運輸特性、道路實質條件等需要,設置汽車道、慢車道、公車專用道、機車道或腳踏自行車道。

在這種名詞上修正 , 以後名正言順的就可以叫機車不準走汽車道了嗎???




==============
最後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內政部營建署
(二) 地址: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4樓
(三) 電話:02-87712821
(四) 傳真:02-87712833
(五) 電子郵件:shuch@cpami.gov.tw

有沒有那位文筆好的網友撰個文 , 讓各位機車騎士去陳述意見一下
smax155 wrote:
在這種名詞上修正 , 以後名正言順的就可以叫機車不準走汽車道了嗎???


內政部公告:預告「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標準」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這是工程設計標準的條文修正而已啊!!
不是讓機車不能走汽車道吧?!


Red Bull Racing Honda
真要抓這麼細。那機車跟汽車在同一道上行駛也算是違規了,要排隊才可以
不是每一條路多可以設
可以設的機車道只能容納一-3部機車同行
這要是成行將來糾紛很大
被檢舉的機率更大
yuanchih wrote:
這是工程設計標準的條文修正而已啊!!
不是讓機車不能走汽車道吧(恕刪)

這樣說好了

如果不是,那這樣的修正會影響什麼??

反之,照你說的部分,沒修完全沒影響啊
smax155 wrote:
在這篇內政部公告:預(恕刪)

以後是不是任何人 行人 路人 都不能走路了
只能給汽車開
smax155 wrote:
這樣說好了
如果不是,那這樣的修正會影響什麼??
反之,照你說的部分,沒修完全沒影響啊



機車不依車道行駛本來就有罰則啦,只是很少開這種單,法源例如: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這次修的又不是上述兩種,只是道路設計標準而已。

Red Bull Racing Honda
三角鐵 wrote:
以後是不是任何人 行人 路人 都不能走路了
只能給汽車開

確實 , 現在不就像你說的 , 一堆路都劃禁行機車阿

這種無腦排他性的規劃 , 不就是政府一直在作的事

正當行駛在混合車道上的機車騎士 , 被汽車駕駛逼車的新聞不就一堆

現在再改出原本沒有的 "汽車道" , 不就讓更多無腦汽車有理由的排擠其他車輛


yuanchih wrote:
機車不依車道行駛本來就有罰則啦,只是很少開這種單,法源例如:

很少開這種單????????????????

機車的禁行機車罰單還少得了??

讓牠改了名不就罰更嚴重 , 範圍限縮的更小了

原本機車還有混合車道可用 , 這樣一改就變成只有所謂 "機車道" 可走了
smax155 wrote:
很少開這種單????????????????
機車的禁行機車罰單還少得了??
讓牠改了名不就罰更嚴重 , 範圍限縮的更小了



我機車騎那麼久了,罰單也接過不少,就是沒被開過這一條啦!!
如果你常被開的話,那代表你運氣差,那以後就乖一點吧。
至於工程設計多了「汽車道」三個字會不會更嚴重?守法一點就是了。


Red Bull Racing Honda
smax155 wrote:
在這篇內政部公告:預(恕刪)


法規裡機車是被歸類在汽車這個項目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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