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應規定可以停車,沒有規定可停一律算違停

台灣以前都是 規定禁止停車

沒禁止的就可以亂停不用罰

有禁止的當沒看到還是亂停

實在太沒水準了!!



台灣應該改為規定可停車的才能停車

只要沒有規劃的可停車的地方

一律都不准停車

直接檢舉與重罰

才能讓台灣更先進文明
文章關鍵字
路上一堆紅黃線跟車道上都停滿車
這些人應該有視力障礙怎麼能拿到駕照
中華民國萬歲
常經過路上只要留一線道讓車過就可以了

其他都可以停車

如果車太滿

還可以占用最後一線道的一半

反正車要過還可以吃對向車道

然後警局就在100公尺旁

根本沒人管

開車天堂
Fuhoho2099 wrote:
台灣以前都是 規定禁...(恕刪)

非常贊成
Fuhoho2099 wrote:
台灣以前都是 規定禁(恕刪)


紅線黃線並排停車都是規定不行的,路上還不是一大堆,
改規定有用嗎?

認真執法,提高罰則(不論是罰金或是花時間到案、講習都可)
才有用
潛出水面 wrote:
常經過路上只要留一線(恕刪)


這種情形應該就是常態
不知道警察到底在做甚麼
還是說有甚麼事是警察可以做也願意去做的
我住在埔里
埔里分局前面的中山路...一堆並排違停的
唉....
我也這樣覺得
一來強迫人民去找停車位
二來減少會車危險
還有一堆用花盆 磚塊佔位子的
真的很誇張
Fuhoho2099 wrote:
台灣以前都是 規定禁...(恕刪)

或許乾脆完全相反好了,既然罰單只能警察開,收費單可以委託民間,那乾脆全面開放停車,只是費率不同。
無畫線每小時30,白線每小時50,黃線每小時1000,紅線/人行道/騎樓每小時10000,消防栓/斑馬線每小時10萬。挪用部分收益聘請民間人員24小時無間斷巡邏收費,人在車上亦可收費,特殊路段可用科技收費。機車因為體積較小,費率為汽車的20%。
會發這種文,就知道是沒在檢舉的


沒畫紅黃線,還是不能停的地方有一堆呢

人行道不能停、車道不能停、路口不能停、橋上不能停
Fuhoho2099 wrote:
台灣以前都是 規定禁(恕刪)

我就是這種觀念,沒有停車格(場),絕對不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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