慘!台21線17歲普機少年過彎跨雙黃線撞上57歲重機阿伯

兩敗俱傷雙雙倒臥路面



狼0223 wrote:
兩敗俱傷雙雙倒臥路面(恕刪)


有夠衰~
彎道的程度+過彎的速度~好像也還好~
這樣也可以甩到對向來~
屁孩應該是~不太會騎車~

在山路遇到左彎時~最怕衰小~
碰到這種~不會騎~又愛騎快的 ~
熱門山路多裝一些錄影設備,
用錄影來取締壓雙黃線的車輛,
這麼簡單的事情,沒有一縣市想要去作。
不要害到汽車就好,不然撞死還要賠錢。
superleon13 wrote:
不要害到汽車就好,不(恕刪)

怎麼這樣講?撞到機車,被撞的也是很慘。
superleon13 wrote:
不要害到汽車就好,不...(恕刪)

是有沒有想過才講這樣的話
呼籲各位用路人不要用生命捍衛路權!
superleon13 wrote:
不要害到汽車就好,不(恕刪)


雖然您說的話,蠻刺某些人的眼,

但是從某些方面而言,似乎還蠻忠肯的。

機車撞機車,如果兩方都受傷,互告過失的傷害的威力,大可互相抵銷。

但機車與汽車事故,若只單方面機車騎士受傷,

像這種肇責明確的還無話說,

如果像先前隔壁樓有那種前後車關係,加上連警方對路權肇責也不甚明瞭,

第一時間,機車又不自覺要告過失傷害,汽車駕駛硬生生就矮人一截!!

再加上,如果汽車年份較舊,沒有車體險,要向機車騎士求償汽車車損,

一方面怕機車騎士以有受傷搪塞,另一方面,又怕對方原不告過失傷害,後轉念要提告!!

汽車車主只能自己塗牛屎!!

這些層面,有些人一定看不到這麼深層!!

只是回到這個事件,較可憐了57歲的重機騎士。
百慕里 wrote:
雖然您說的話,蠻刺某...(恕刪)

謝謝你的明理,不想寫太多。
想騎機車就要承擔風險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