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autos.udn.com/autos/story/12168/5027469

"美國大學警察科技管理學院事故重建分析所用的反應時間,從觸發到有效剎車,至少要1.6秒,若以肇事路段速限為50公里視算,需要22.22公尺距離才能反應,若加上有效剎車所需的11至14公尺長度,楊男即使依速限行駛,要要在33至36公尺前發現事故,才能避免車禍發生。

事故發生前,楊男與曾男僅有8公尺距離"


不太確定檢警起訴前有沒有看過類似資料,但是以上述情況剎車剛踩就已經撞上去了,更別說要能及時停下來,而且全程開車都要預期隨時有機車會自摔滑過來或有人違規闖馬路隨時會從分隔島樹木間跳出來,應該開個半小時就累癱了。

不過我還真的會對那種刷卡的機車之類的,假設等一下他可能會自摔或擦撞後滑到我行車動線前面
這個案例是告訴我們
幫車買保險時,
除了第三責任、超額很重要外

另外 律師險 也非常的重要

這種被起訴的案子
如沒有一位好的律師來辯解的話
應該很難全身而退吧
budinx wrote:
https://au...(恕刪)


等到以後重機能上國道
我建議那些生活困苦的騎重機上國道
只要安份守己
遲早會被撞
不要怕撞下去
理賠領不完
歡迎來到鬼島
類似這種機車自摔滑到對向車道的事故
多年前我同學剛好遇過
由於自摔滑到對向車道的因素
滑過來的機車跟同學所駕駛的車輛有輕微碰撞
不過並未跟機車騎士有任何的接觸(因為已經人車分離了)
最終在法院調解的情況之下
自己的車自己修
倒賠對方三十萬結案
人有夢想而偉大 換車嘍~~~
大呆群 wrote:
類似這種機車自摔滑到(恕刪)


倒賠30萬應該是撞到進口車了吧
artless wrote:
這個案例是告訴我們幫(恕刪)


最終還是要有一位明理的法官才有效,律師怎麼厲害,也很難辨到完全無肇責
budinx wrote:
https://au...(恕刪)


說真的,不要騎那麼快,距離會拉得更長的,超速真的不應該。
律師險跟律師好不好沒關係。律師再好碰到了孔龍,也是白搭!
jiggs wrote:
律師險跟律師好不好沒(恕刪)


律師險只是因為請律師很貴而已....
沒有看到全文,不確定到底被告超速多少
不過判決好像也沒有提到速度的部分對死者死亡的影響
ex時速40撞上,只會受傷,時速60撞上,人會死。(這部分就不知道國內外有無研究數據)
所以法官可以用因為被告沒超速的話,當事人不會死亡,但是因為超速造成當事人死亡,所以有過失,而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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