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這樣的,前一個月發生的車禍,有一台機車急煞,我煞不住撞到他,我全責,對方沒有受傷,只有機車後車殼破掉和機車擦傷而已,這幾天他打給我說,機車修理費1萬4,還有精神賠償費1萬五,我想問問各位大大,這個精神賠償合理嗎,會不會太多,他說因為我們只是學生,所以沒有要求太多


還有,我有第三責任險,精神賠償的部分,保險會賠嗎。

更新
剛剛他回覆了,下面是他說的

就是 因為車禍後所造成的的精神上的付出 以及時間上的多餘付出

機車送修後沒有車一個禮拜的不便包含 上課上班往返費用、跑車行維修溝通與申請各項表單 與車資

請問這個費用是我要負責嗎
文章關鍵字
單純財損
讓保險公司去談就好
對方想太多了
保險有一個賠償的額度,如果不是太誇張一般都能幫你處理。
blancbbbb wrote:
是這樣的,前一個月發...(恕刪)
blancbbbb wrote:
是這樣的,前一個月發(恕刪)


只要他拿得出單據,保險一定賠

拿不出來講再多保險都不會理你
又是一個免責車禍想敲竹槓的人
跟他說,車子我全賠,精神賠償你就別想了
這就算去調解委員會,調解委員也會說一樣的話
精神賠償對方只要沒有證明有受傷(體傷或精神),精神賠償是癡人說夢。
他只要拿得出單據(車禍造成的)

樓主都應該賠,拿不出來單據的部分就給法官判。
是說機車修了一萬四,重車?
他的車是gp125 把能換的都換了吧
blancbbbb wrote:
他的車是gp125 (恕刪)
那就回他走調解若不成就上法院吧,反正有保險公司頂著,人沒受傷都好處理

是有精神撫慰金這種名目沒錯,但那是在對方有體傷的情形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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