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出巷口秒撞上!騎士捲車底「肋骨斷光」亡24歲女肇事自責大哭

開出巷口秒撞上!騎士捲車底「肋骨斷光」亡 24歲女肇事自責大哭
記者莊智勝/花蓮報導

花蓮市國風街與國風街21巷口昨下午發生一起死亡車禍,24歲的潘女駕駛自小客自巷弄右轉進國風街,不料卻撞上66歲的張姓騎士,當場將張男捲入車底拖行,事後警消趕抵現場將張男救出並送醫搶救,但其傷勢過重,肋骨全都斷光,最終仍宣告不治。在得知自己撞死人,潘女當場情緒崩潰,抱著趕來的家人自責痛哭。


警方初步調查,這起車禍就發生在28日下午1時28分,該處為閃燈路口,死者張男沿著國風街往東直行,路口閃黃燈;而肇事的潘女則駕車從巷口駛出,右轉進國風街,號誌為閃紅燈。監視器畫面拍下,當時潘女駕車駛出巷口時,完全沒有減速停下,直接將直行的張男撞倒,甚至將其捲入輪下輾過;潘女發現自己撞到人後,趕忙下車查看,發現張男卡在車底已經奄奄一息,嚇得不知所措,附近民眾見狀急忙協助報警。

警消獲報到場後,立即使用液壓千斤頂將轎車後輪抬起,費了一番功夫後才終於從車底將重傷的張男拉出,並立即送往醫院搶救,但無奈張男傷勢過於嚴重,胸部肋骨幾乎全部斷光,經急救後仍宣告傷重不治。

肇事的潘女面對警方詢問時情緒仍相當激動,表示自己當時駛出巷口右轉時,還先確認四處都沒有車,「可是不知道為什麼,我轉過來一台摩托車就已經在我車前面!」當潘女得知張男重傷死亡後,情緒更是當場潰堤,抱著趕到現場的家人自責大哭,一度難以言語。

花蓮分局交通組長溫劭瑜指出,以路權來看,閃黃燈的張男擁有優先路權,而潘女駛出的巷口則是閃紅燈,原則上應要禮讓閃黃燈者先行。對於這起死亡車禍,附近民眾也表示,才剛搬到此處2個月而已,這個路口就已經發生3起車禍了,認為相關單位應裝設紅綠燈,減少事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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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知今日,
何必當初?
開出巷口有差減速,
左轉頭右轉頭確認那幾秒嗎?
曉得 wrote:
開出巷口秒撞上!騎士(恕刪)


這種明顯違規的殺人犯駕駛應該先吊照 3年後才准重新考照 (准考證要註明撞死人過)
歐 還有撞死人先關兩年 賠1千萬
曉得 wrote:
表示自己當時駛出巷口右轉時,還先確認四處都沒有車,「可是不知道為什麼,我轉過來一台摩托車就已經在我車前面!」

路上一堆人
左轉看右邊然後一直往前嚕
都不會想你左邊會先撞到
搞不懂這些人
出巷口不停車確認的也一堆
很多人看到閃紅燈還是不停車照走,真的不知道駕照哪裡來的。
像是竹北高鐵附近很多閃紅燈,都給你直直開過去。
轉彎永遠要:慢!慢!慢
我是通常慢到幾乎要停下的速度
因為轉彎車通常都是肇責大的一方
畫面拍下,當時潘女駕車駛出巷口時,完全沒有減速停下

女駕駛表示:我有確認再過

?????

死角沒看到=沒車嗎
可見駕照多好考 一堆三寶滿街跑
車頭不先探出來,怎麼看的到左右二邊?

還是開貨車最安全了。
曉得 wrote:
開出巷口秒撞上!騎士(恕刪)


問題很多人都不知道左轉頭右轉頭確認的重要性啊

陽春的考照制度能奢望什麼
這在歐洲日本是全責
在台灣 7成
所以天天閃黃燈閃紅燈撞死人
一年死3千人剛剛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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