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係追隨「henrylai21」之後,以「henrylai21」之 「從憲法精神再論區間測速之違憲問題(自由,隱私,行動,公民權)“上”」 為什麼我們應該要反對區間測速?(電子監控, 行動自由, 違憲) 為底本加以合併修改,目的為喚醒公民意識。如「henrylai21」以為不妥,敝人即行修改或刪除全文。 由於「henrylai21」以為內容不妥,本文已應其要求刪除。
大明招討大將軍國姓 wrote:中華民國的民主憲政實...(恕刪) 很可惜,台灣大部分的人還不會思考從這次疫情也可以看到歐美的人不配合政府政策反對封城,不想被強制戴口罩導致疫情擴散從台灣角度來觀看,以為他們是傻子但實際上不是他們的民主自由人權是流血流淚幾百年鬥爭下來的透過教育傳承讓他們保有強烈自由人權意識他們不是不重視疫情只是他們覺得人權>疫情反觀台灣民主意識也不過這百年內的事而且政權是和平轉移沒有全民參與的流血革命「人權」兩字,只流於紙本上的意義導致有「不要違法,就不怕被罰了啊」這類笑話
best6888 wrote:寫的落落長 一句..(恕刪) 沒那個屁股當然還是有吃那個瀉藥的權利阿比如說開放山林搞的山上垃圾滿地之類的大多數人都討厭兩件事,一個是別人太自由侵犯到我,另一個是妨礙我伸張自己的自由
1.不要用歪理堆砌歪論好嗎.......2.你先瞭解憲法第23條規定為何,再用法治國原則下的法治概念論述速限有何憲法層次的問題........3.既然你認為規定限速違憲之虞,歡迎去飆速,窮盡救濟途徑後提釋憲:)4.鍵盤法律人別只在這嘴,要身體力行唷:)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