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兩個車道我在右側車道~車輛多速度都不快
在我前方左側的車道有兩台車(1貨車1小客車,小客車在貨車後面跟著)
貨車有打方向燈要切入我這邊的右側車道
我離貨車還有距離~所以讓他切進來
然後我發覺跟在後面的小客車漸漸靠近我這個車道
原來他也要切進這個車道
我被迫減慢速度給他切進來不然就是擦撞不能不讓了
我想說沒打方向燈要不要檢舉呢?回家看紀錄器
這小客車竟然有打方向燈
大約是我的車頭跟他的後照鏡貼齊時看到他的方向燈有閃了
簡直是裝肖耶~都快跟我並排了才打燈
這樣檢舉能成嗎?
用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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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剛又看了一下~切進來的點剛好在十字路口上
十字路口上沒有畫車道線
hpvs19 wrote:
四、由同向二車道進入一車道,應讓直行車道之車輛先行,無直行車道者
,外車道之車輛應讓內車道之車輛先行。但在交通壅塞時,內、外側
車道車輛應互為禮讓,逐車交互輪流行駛,並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
壅塞車多時
每個人若都認為對方是"硬插",那是否大家都別想換車道
彼此都來檢舉一下,你覺得交通會更好嗎?
下次有人見你要變換車道進入他的前方時
他故意加速上前,以"未保持安全距離"檢舉你
你覺得呢?
首先檢舉我不知會不會成功
再來就是我其實不會刻意去檢舉對方
有可能對方是新手~或是當時車多注意別的忘記打
之前檢舉過一次是對方很白目硬切到我的車道也沒打燈我才檢舉
不然誰喜歡吃飽沒事去檢舉~還要花時間剪片跟上傳
你說硬插?你一個車身的距離就打方向燈要切進來我都沒關係
我都快跟他並排了他才打燈耶~這你覺得是正確的嗎?
我又不是沒開過車多壅擠的時候~一樣是要早早打燈阿
既然你這樣講~我就檢舉看看是否會成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