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經廠區大門時,停在貨車後方等待出廠區,不料貨車臨時倒車,未注意後方及喇叭示警直接撞上,經過報警取得聯單後,警方說明此為非道路事故不用做筆錄,當下對方也說有保險會處理。 但近一週過去,沒有任何消息,電話打過去也不接,簡訊也不回,本身是有保丙式險。 請問這種情況沒有警方判定但肇責應在對方沒錯吧,如果對方還是不回應,後續應該如何處理...請大家幫幫忙,謝謝。
打電話給原廠 有一個專門負責保險維修專員聯絡好後 拿警察報案三聯單跟相關資料去原廠維修原廠會請保險公司來處理 你只要做到這裡就好保險公司會代位求償 你就可以開始修車了接下來沒你的事 就是保險的好處我自己評估 他是全責 你要注意不要出保了不然保費會增加
katt9210 wrote:但近一週過去,沒有任何消息,電話打過去也不接,簡訊也不回,本身是有保丙式險。請問這種情況沒有警方判定但肇責應在對方沒錯吧,如果對方還是不回應,後續應該如何處理...請大家幫幫忙,謝謝。 你已經有保丙式險了,為何還需要聯絡對方,還要擔心對方回不回應?打電話給你的保險公司說要出險你的保險公司出險以後,自然會找對方要錢你根本不需要跟對方聯絡對方一定裝死到底,保險的價值這時候就出來了你完全不需要理會對方,也不用因為對方不回應氣個半死直接找你的保險公司辦理出險,車子開到原廠,該換就換,該修就修你的保險公司付錢以後,自然會去找肇事方要錢把煩心的事減到最低,這就是花錢買保險,買省事
tnt2 wrote:打電話給原廠 有一...(恕刪) 別亂教⋯⋯非道路事故沒有任何聯單!這單純是民事賠償的問題!沒有任何肇事責任歸屬。不要什麼都三聯單,不懂不要回文。非道路事故單純由警方做登記,請保險公司到派出所調資料即可。這完全是民事賠償問題。中華民國刑法毀損罪不罰過失,所以除非他是故意的,不然就是到民事法庭請求賠償。
Felix Yen wrote:別亂教⋯⋯非道路事故(恕刪) 參考資料對一半可以開"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主要是給保險公司用的實際有碰到過,公司停車場,因碰到停止車輛,全責,但是為了要出險還是要到警察局登記開單保險公司才能出險---------------------------------------------------------------先詢問樓主是否有保留當時行車紀錄器跟出警紀錄(至少要知道哪個警察局哪位警察承辦)沒有警方單據保險公司是不受理的如果沒單據那就找到當時承辦員警請補開有單據跟行車紀錄器,又有自己的丙式就直接跟"自己"的保險公司聯繫吧到時候保險公司自然會找到對方的原則上對方全責你是不需要"出險",所以隔年保費也無漲價問題
katt9210 wrote:在行經廠區大門時,停(恕刪) 你要找對方老闆要錢啊車上不是有電話和公司名?對方應該是公務吧,這種是對方公司要賠的,老闆自己會去跟員工算...你找員工也無法處理,畢竟看起來就是公司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