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將酒測還喝酒混淆難管 律師:道交條例有漏洞應修
這個漏洞很有趣:
酒駕前只要把酒帶上車
遇到臨檢酒駕,車停止之後,馬上手機自拍錄影把酒喝掉
這時吹氣檢測定然超標
但你可以主張,我車停下之後,才喝酒,喝酒之後,並沒有駕駛車輛
酒測雖然超標,你只能證明我酒精濃度超標,但無法證明我超標之後有開車
因為我是汽車停止之後才喝酒,有自拍錄影為證
基於無罪推論原則,你只能推論到吹氣前有喝酒,但無法進一步推論喝酒後有開車
法律又沒有禁止你把車停好,受檢前不能喝酒
你喝完酒也依規定受檢,完全沒犯任何法條
所以酒駕被攔,更要喝酒,聰明,聰明。
關閉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