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重機無法上國道這件事以前大概就知道原因是怎麼回事,
那時候蠻失落也覺得沒必要再多談...

昨天看到一篇新聞整個人火氣來了,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5243380
《硬要擠同一停車格!女駕駛喬重機重砸地板》

趁著心中一股火,就來發文了...

為什麼重機不能上國道?
是因為交通部歧視重機?還是歧視二輪?
正確來說交通部他也歧視小客車、大客車、貨車、半聯結、全聯結貨車。
甚至腳踏車他也歧視!

他們的心態就是:『你們都不要上路我就能輕鬆等退休!』
這種擺爛的態度才是台灣交通亂象的主因。

交通部不是歧視二輪,而是歧視所有有輪子的東西,
所以整個道路規劃非常隨便而且問題一堆,像是兩段式左轉和重機停汽車格等等

這樣一來就只能看輪子背後的靠山有多硬,關說、施壓逼交通部妥協。
例如大客車和大貨車終於可以走蘇花改了,畢竟他有GDP...

而當2011年重機上國道在立法院三讀通過時,交通部是有妥協要開放的。

但是高公局他自己出個大包,為了掩蓋自己犯的錯誤,
高公局反過來不讓重機上國道。


就是ETC系統...

ETC原本在2011年開始試用,剛好重機上國道同年三讀通過。
但是要等到2013年國道全面使用ETC...

所以高公局拖了2年才準備上重機上國道,2013年開始測試重機上的eTag


但是時候出個大包,
就是ETC系統如果未感應到eTag的話,就會用相機拍下車牌,藉由車牌辨識進行扣款。
問題就在於ETC的相機是拍車頭的前車牌!而重機沒有前車牌


交通部解決這問題的辦法是什麼?就是發一張可笑的車牌貼紙要車主自行貼在車頭。
很多車友誤以為車牌貼紙是給超速照相用的,
如果是給超速照相,那為何黃牌和白牌就不用車牌貼紙?


結果呢?當然不用說ETC的相機根本拍不到車頭的車牌貼紙,
高公局就很愉快地甩鍋給遠通。
說這一切都是ETC的錯,遠通不爽告上法院,這場官司一打就是四年
各位車友呀~~~四年呀

2017年法院宣告高公局敗訴, 法院認定高公局應支付遠通測試費,
100萬的測試費用其實不是重點,重點是重機無法上國責任歸屬。
高公局把鍋甩給遠通,遠通又把鍋往高公局臉上砸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70831002926-2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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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國道高速公路局10年前委託遠通電收辦理高速公路電子收費(ETC),
遠通當時僅測試汽車上國道,並未包括大型重機車,
但高公局認為測試應包含大型重機,遠通應繼續完成,
遠通認為這筆測試費用是額外加項目,提告向高公局追討107萬6995元,
台北地方法院今(31)日審結,合議庭如數判准,高公局要給付這筆錢。

遠通電收向合議庭表示,
當年和高公局僅約定測試汽車上國道,並依此開發感應車牌及序號的系統,並未包含紅牌大型重機,
2011年增訂550cc以上大型重機可行駛國道的法源後,當時高公局也未和遠通議約協商,
雖國3甲目前開放大型重機上國道,仍無法收費,
是因必須感應前車牌和Etag,拍照辨識後比對序號才會扣款,
目前系統感應得到Etag,但拍不到車牌,因位置沒制式規定,
高公局已驗收且違反誠信原則,請求返還測試費用。

高公局則辯稱,法規規定550cc以上大型重機必須貼前車牌,不會有拍不到車牌問題,
且原本就有打算讓大型重機上國道,遠通電收應做好整體規劃,系統必須區別汽車及重機。

北院合議庭依雙方合約及當年招標過程,查出雙方合約並不包含測試大型重機上國道的費用,
認定這筆款項為追加項目,判高公局應如數給付測試費用給遠通電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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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看到上面新聞稿高公局的辯解?『原本就有打算讓大型重機上國道』
以法行政的官僚體系不太可能違背立法院三讀通過法規,
但是自己出包不敢承擔開始一連串的甩鍋大賽。

甩給遠通不成,又甩給地方政府,
笑死人了!高公局隸屬於交通部,交通部又在行政院底下,關地方政府什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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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70508002292-260405
國道開放大型重機車上路有譜?交通部12日將召集警政署、地方政府、重機團體代表等相關單位討論可行方案。民進黨立委李昆澤上午在交通委員會質詢時認為,重機騎士的用路習慣確實要加以規範,而交通部不僅要和地方政府商議,也要讓社會大眾加入討論,因為從民眾的反應來看,對於重機上路仍有疑慮。

交通部政務次長王國材答詢表示,大型重機車上路需要考慮的是國道秩序如何維護?以及地方政府是否支持?爭取路權當然是重機騎士的權利,但以往在國道3號尾段與聯絡道試行的結果,發現重機騎士的行為和在市區道路騎車一樣,並未遵守高速公路應有的行車秩序,且地方政府也不贊成重機車上路,擔心發生危險,造成交通管理上的麻煩。

據了解,交通部可能會先訂出肇事率、違規和行為等3個觀察重點,預計將先進行1年的觀察期。若能通過,可望先在交通量及肇事率都較低的國道4號(台中市)及8號(台南市)試辦重機上國道的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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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就是把重機汙名化,就是那個惡名昭彰的『大型重機行駛國道及快速公路績效評估檢核』
你有聽過大貨車或是計程車做什麼績效評估檢核才能行使該路段嗎?

而且這評估系統非常的簡陋,它們沒有分析肇責。
所以類似水產店貨車避車事故,統計上重機還是會被記上一筆,
也就是就算重機車友在合法安全行駛遭受外來的意外事故,這套評估檢核統計照樣算是你的錯!



另外一點重機最主要“觀測違規項目”就是『行進時未保持安全距離』,
規定中車距必須維持10公尺的安全距離。

但是事實上10公尺的安全距離一定會被其他車插入,RAV4這種大型休旅車插進來也輕輕鬆鬆,
一旦被插入重機又要減速拉出10公尺距離,然後又被插...


那汽車就有保持安全車距嗎?當然汽車違規嚴重,但是重機和汽車的母體資料差距太大
違規比例就被龐大的車流量稀釋掉...
這篇文章就有說明我就不再多說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67&t=6271354

林佳龍大概也知道106-107年的績效評估檢核漏洞有多大,
所以又在去年要求重作評估,但是檢測方式不改是有啥用?

如果照這套評估檢核白牌125機車反而是能上國道的,
因為白牌機車的數量太龐大了,用百萬延車公里計算白牌的違規比例甚至比四輪還要低
(儘管事故和違規件是遠遠超過四輪)

反正『大型重機行駛國道及快速公路績效評估檢核』真正目的就是甩鍋和推責。
一開始高公局在ETC規劃失當,讓重機無法上國道...

解決辦法很簡單卻也是不可能的事情,
只要把ETC相機改為拍車尾車牌,重機車牌就能拍到。
但是這也表示高公局承認規劃失當,變動ETC相機開銷又是花納稅人的錢
勢必高公局要面對檢察院的調查和懲處...

為了掩蓋自己的疏失,拖到自己調職或是退休,這才是高公局那些人內心的想法...
文章關鍵字
堅決反對重機上國道。

建議收回東西向、西濱路權。



Red Bull Racing Honda
adad1980 wrote:
為何重機無法上國道這...(恕刪)

本人同為重機騎士與汽車駕駛,但個人看到那些垃圾8+9,屁孩騎車的方式,我堅決反對重機上國道。
上國道這件事,我已經死心了
但是TMD不讓上總要退我錢吧
才沒有那麼多原因
只是因為重機看了很討厭而已
二輪賤民想平起平坐,門都沒有
不只重機,台灣鯛若道德水準不改進

開車騎車或做任何事情都會有影響他人的問題
重機不能上國道的原因
「四輪既得利益者排擠競爭者的原始心理」
為什麼只有重機可以上國道?
白牌125呢?
adad1980 wrote:
為何重機無法上國道這(恕刪)

原因就是大部分的重機駕駛就是想飆車啊
你跟我講你有沒有飆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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