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3號大溪段連環車禍 1命危2輕傷

67歲三寶竟然在國道攔砂石車導致追撞,
結果OHCA的竟然是最後撞上去的貨車駕駛...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103280069.aspx

(中央社記者吳睿騏桃園28日電)國道公路警察局第六大隊勤務中心今天指出,約上午9時30分國道3號大溪段北向58.3公里發生連環車禍事故,造成2人輕傷、1人無呼吸心跳,先後送醫。車禍原因待警方深入調查釐清。

國道3號大溪段上午發生重大車禍,警方獲報立即派員前往了解處理,初步調查,69歲黃男駕駛自小客車,疑遭一輛砂石車的砂石砸中,黃男便超前停在砂石車前方,沒想到砂石車卻遭到後方由游男駕駛的另一輛砂石車追撞,遭撞的砂石車又再推撞黃男的自小客車。

桃園市消防隊員趕抵現場發現,自小客車駕駛黃男流鼻血及左眼眶下方腫脹、67歲李姓女乘客右後腦腫脹,2名輕傷患者意識清楚,在清洗傷口及包紮止血處置後送醫。

至於追撞前車的砂石車年約50歲游姓男司機受困車內,經消防人員搶救後脫困,但呈現OHCA(到院前心肺功能停止)狀態,緊急送醫急救,詳細事故原因有待警方進一步調查釐清。

警方特別呼籲,高速公路車流速度快,發生輕微交通事故,在無人傷亡情形而汽車還能行駛,可自行將事故車輛位置照相、標繪後,迅速將車輛移置安全處所停放,若現場無適當停車位置,也可將行車記錄器影像提供警方處理,切忌途中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編輯:卞金峰)1100328
Nightmareseal wrote:
67歲三寶竟然在國道(恕刪)


逼停砂石車, 標準的用生命捍衛自己的路權
只不過路權有沒有捍衛還不知道, 到是害死了無辜的人
phy12345 wrote:
逼停砂石車, 標準的(恕刪)


這種很明顯的就是把一般平面道路開車習慣拿到國道上
也證明台灣駕照太好考,讓太多根本沒資格上路的人開車了
正常情況下,當我們碰到「需申張自己權利」時
理論上應該是要訴諸法律
但是....,不知道是大家自我意識高漲
還是法律被那些恐龍玩死,所以大家都是用自我強大的「武力」來捍衛權利
於是一堆人開車會帶西瓜刀、球棒...等等健身器材
反正被抓...又不會怎樣
唉....這就是我們生長的地方
行車紀錄器 有拍到! 有寄下車牌 就可以 去報案了! 高速公路 攔停 真的不知道是不是認識梁某某 給你了甚麼樣的勇氣.... 主張自己的權益是對的~ 但是 這樣搞攔停 弄到最後 搞不好 還要賠兩台 砂石車的毀損!!

這划得來嗎?


Nightmareseal wrote:
67歲三寶竟然在國道...(恕刪)
HI I am Gary!~ http://mussod.pixnet.net/blog
就官逼民反阿
私刑正義的背後不是社會扭曲,是公權力無能

如果公權力能幫忙解決,誰會想要冒死去攔停加害人
想也知道小客車被砂石砸傷以後如果沒有攔到砂石車,基本上就是自己要認了

真正有碰過的就知道,大車那種髒巴巴的車牌在保持安全距離的情況下,行車紀錄器的畫面根本無法辨識
挺拔的風中蟾蜍 wrote:
就官逼民反阿私刑正義(恕刪)



不用找藉口
這種行徑就是危險行為
還官逼民反呢,這麼反社會情節幹嘛不自己去搞革命推翻政府?
上次也是國三遇到恐怖遊覽車,但是才不會去欄車,車錄拍一拍檢舉就好了,幹麻去攔大車...更何況車上還有家人,導致妻子也受傷,現在還要負責了,得不償失。
高速公路, 哪個車子前擋玻璃, 前保險桿沒有被小粒子傷過.. 走高速就是這樣,, 最後累積起來在一起換..玻璃已經換了第二片,, 保險桿停路邊也是會被缺德鬼撞,, 掉漆,,就看開點..
上個月又被前面的小轎車噴的小石頭傷到..還是算了.. 跟車距離與速度有關,,防不慎防, 對方也不是故意, 且小石子噴多遠,,也不知, 看不到. 只能當作是意外事件. 以前也碾到鐵棒,,還好休旅車高, 打到底盤很大聲..沒事.. 總之,, 走高速不要為了這些小事,, 去攔車.. 很危險. 生命安全第一...
Nightmareseal wrote:
不用找藉口這種行徑就(恕刪)



我也同意官逼民反..

只是可以反得聰明點!

這攔車方式笨到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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