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檢舉應向檢舉人 收取行政處理費100元

交通檢舉案件,每件應向檢舉人 收取行政處理費 新台幣100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1. 每件交通檢舉案件,於警員承辦完成後,同步列印行政處理費 繳費單100元,寄送給檢舉人本人。 

2. 檢舉人收到行政處理費繳費單後,至銀行、郵局、便利商店等地繳納100元費用。

3. 行政處理費等同規費,未繳納者需予以強制執行。


利益與影響

1. 避免浮濫檢舉:

2020年檢舉案件總數為598萬件,可有效降低浮濫檢舉狀況。

2. 以價制量:

免費檢舉讓檢舉人無限量使用,無限上綱。適當收費,能有效控制檢舉數量。

3. 使用者付費:

民眾提出檢舉,後續增加警員執勤時間,其中人力物力亦是政府公共資源。

4. 提升檢舉案件品質:

真正嚴重影響或危害到檢舉人的案件,檢舉人不會因為要收費而不檢舉。

h2483116 wrote:
交通檢舉案件,每件應(恕刪)


廢文一枚

快去平台提議連署,不會的話請洽縮王

在這喊破喉嚨也沒人理你
又收到罰單了嗎?
如果檢舉人可收取檢舉罰款的20%,
那我絕對支持你的提案,
你倒不如提案檢舉罰款可扣抵所得,
可能會有更多人認同,
如果真的可憐到繳不起罰款,
那就不要違規就好!
這邏輯不對吧?
路上違規多,警察沒時間處理罰單,
理論上政府應該新成立一個部門,專門負責收檢舉人舉報資料,然後進行開罰作業~
這樣,既能增加政府收入,又能改善交通違規,還能減少警察開罰單作業時間。
這麼好的解決方案,才是應該提出的~

有誰能在平台上提出?一定能得到附議的
這樣的方式就好比...

有人打電話到警局報案...

舉報說隔壁發生兇殺命案...

警方回應說: 你先把錢匯到指定帳戶後...我們就會派員過去處理~

人民繳稅付薪水給警察...

要另外再付一筆規費才能請警方辦案...

這不就是回到以前香港雷洛探長的年代嗎???
警察的薪水是老百姓繳的稅,取締違規也是警察的業務。
警察自已的業務工作沒做好,老百姓幫忙做,老百姓沒去跟警察收錢就不錯了,警察還敢跟老百姓收錢嗎?
一定通過
快去提議
好友 yuyu225 Benz W167 黑色GLE AxL-8x5x
都沒提到駕駛人應負的責任與義務,提案人視交通規則為無物,罪要犯得夠大才能逞罰。
成立新的檢舉部,有任何違法的事都可檢舉,由政府約聘雇。
關閉廣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35)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