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將車子交給SYM經銷商處理報廢並申請舊換新補助款
因為補助款一直沒下來,跑去問車行
車行一開始說:申請補助塞車,可能要到半年才有辦法下來
快半年還沒下來,我再去問
車行幫我查之後說:辦理報廢的承辦人員去生小孩忘了交接,有幫我重新申請
大概過沒多久一位自稱SYM主管說我的案件特別處理,會先將補助款匯給我(匯款人是紘裕車業5500元),因為三陽那邊補助有下來,那政府補助之後應該也會下來,我就沒有繼續追蹤。
今天收到兩張紅單
1.登記報廢的車輛仍行駛
2.使用他車牌照
(駕駛行為在隔壁鄉鎮)
上網查了資料,車輛報廢應該會有「車牌報廢單」和「廢機動車輛回收管制聯單」
但當初我只有拿到車牌報廢單
這樣有沒有可能我的車子,車行並沒有回收報廢,卻拿去轉賣?
上監理站查我名下只有當初舊換新的一台機車
查報廢資料也有舊車牌的報廢資料
請問現在我是要找車行拿廢機動車輛回收管制單嗎?
如果他說已經給我,我該怎麼辦?
車行那邊會留檔嗎?
請問各位能提供甚麼方法處理這件事嗎?
謝謝
----------------------6/8下午 更新----------------------
剛剛去問幫忙代辦報廢的A車行
他們說他們沒有車體回收報廢的單子
但有車牌報廢單就可以去申訴
還是說會不會員警看錯車牌?
還好開單在隔壁鄉...
騎過去20分到了派出所
跟值班員警說明狀況
警察也是叫我去監理站申訴
我問員警請問是甚麼情況下發現是報廢車
員警說:這台當時是闖紅燈才被開單
我問:有沒有照片可以給我確認是不是我原本的車
員警說:要問開單的員警才行,但他晚上才上班
只好等晚上開單員警上班再問了
----------------------6/8晚 更新----------------------
剛剛又去了一趟派出所,找當初開單的員警
結果該員警剛好出勤
我問值班員警:紅單上寫你們代保管車輛,可以讓我確認是不是我的車嗎?
員警就帶我去看那台車
結果還真的是跟我原本同款的車(小雲豹)
但原本是白色的,被扣留的是全黑
我說:「是同款車,但我報廢了耶」
警說:『那就是車行老闆沒報廢,又牽出來騎』
我說:「是這附近的車行嗎?」
警說:『看你是哪個車行報廢啊』
我說:「那你們確定上面車牌是我的嗎?」
警說:『沒有,是掛別的車牌,我們是用引擎號碼查的』
我說:「那...現在車子上怎麼沒有車牌?車牌在哪?」
警說:『我也不知道』
我說:「我可以拍照嗎?」
警說:『這車被扣留就是公家的,不准拍,這就是AB車啦!改成那樣』
我說:「...」
警說:『你去問車行吧』
我回到家後再打了通電話問開單員警
我說:「這台車闖紅燈時,是掛我的車牌嗎?」
警說:『不是啊!是別的車牌,但查引擎號碼是你的』
我說:「可是我車子報廢了啊」
警說:『你是在這邊B車行報廢嗎?』
我說:「不是,我在A車行報廢,請問當初闖紅燈是B車行老闆嗎?」
警說:『對啊!所以你不是在這報廢?』
我說:「不是...請問是哪間車行,可以提供資料嗎?」
警說:『不然我去找B車行老闆叫他跟你講』
警察跑去B車行,叫打給我
B車行:『你這台車是甚麼問題?你是賣給一位林老先生嗎?』
我說:「不是,我三年前(107年)汰舊換新就報廢了」
B車行:『已經報廢?我去查這台引擎號碼還欠一堆稅』
我說:「我真的報廢了」
B車行:『你記得當初補助多少嗎?』
我說:「三陽補助5500,政府補助我忘了」
B車行:『這台車去年(109年)是一位林老先生牽來,說不要了,他要另外買一台新車,我自己另外掛車牌當代步車,半夜騎出去想說沒人就闖紅燈,結果警察剛好在後面,警察查車牌和車身不符,再查引擎號碼發現是報廢車,開了一張闖紅燈和變造車牌,總共5000多給我,我還要去處理我自己那張牌也要5000多,我去買一台有牌的也不用那麼多,你確定有報廢嗎?有報廢單嗎?』
我說:「有啊!我有車牌報廢單,但我沒有車體回收的三聯單」
B車行:『那個沒關係,只要有車牌報廢單就好,因為你當初是汰舊換新,一定是連車體一起報廢,現在是那台車是怎麼來的?打電話給那位林老先生也不接。』
我說:「那會不會是我這邊A車行當初報廢沒有完全?」
B車行:『不可能,因為汰舊換新一定會把車子一起報廢,然後車子會送去保管場,現在就是不知道這台車為什麼會流出來,算了就當我衰,這一萬多罰單我就自己吃了,但你那邊紅單確定有報廢單就不用管了』
我真沒想到事情會這麼複雜,現在B車行老闆建議我去派出所把車領出來,他在幫我報廢一次,但我問家人,家人說你領出來到時欠稅也要繳清耶,反正車子被扣住,久了也會自動報廢;我再把情況也跟A車行說,A車行要我再去派出所確認引擎號碼是不是一樣,他們再去監理站及他們處理報廢車的廠商問清楚
請問舊換新補助款是不是都是匯款?我查存摺只有查到車廠的補助款,但政府補助款查不到,我也忘了當初是不是直接折抵車價...如果沒有政府補助款,那就有可能車子其實沒有被報廢嗎?
----------------------6/9 更新----------------------
今天A車行回我,他去監理站問,因為這條款是針對車主,所以也沒辦法銷單,要我去找駕駛人要他付罰款。
我問A車行說:我在環保署回收系統查不到我的資料,正常來說會有一張回收的三聯單,你要不要去問你們配合的回收業者。
結果A車行還是回我不可能,有牌照報廢單就是報廢了,要去駕駛人到底從哪裡拿到這台車,最後我還是請他去問回收業者之前的流程有沒有正常,是否有留檔(我開始覺得A車行有問題了)
後來我直接去找開單的派出所所長,所長表示這條款是針對車主,行為是真的發生,所以沒辦法銷單,請我先去裁決處申訴,收到申訴後會發公文到派出所,他們就會去調查,也建議我去監理站申請「歸責駕駛」,因為我是委託車行處理報廢,那應該責任就要歸屬給車行,而不是在你身上。
----------------------6/10 更新----------------------
今天問監理站,他們只負責回收牌照,至於車體就看車主要怎麼處理,回收的話就要問環保局那邊
再打給環保局,環保局說如果是汰舊換新,環保局一定會有紀錄,沒有記錄但車子又已經報廢,那就是私人回收廠收走
打給三陽總公司,把整件事情跟他們說明
三陽:『我們有查到當初辦理的A車行,也有向A車行詢問情形,A車行說那台車當初失竊了,所以他直接賠你金額。』
我說:「失竊!!!怎麼可能!我給他報廢,他從來沒跟我說車子被偷耶!而且這幾天我去找他問,他也沒跟我說車子被偷啊~就一直要我去找B車行求償,我一直跟他要回收登記單,他就是迴避不回答,只叫我去找B車行求償。」
三陽:『因為是三年前的事,也很難確認事情實際是怎樣,但就目前情況,B車行他確實違規,有可能車子就是他偷的,那車子是他偷的話,這罰單就應該由B車行負責。』
我說:「不是啊!A車行怎麼都沒跟我說車子被偷?如果被偷我可以直接去報失竊」
三陽:『他說有賠給你啊!你記得他賠多少嗎?』
我說:「A車行從來沒跟我說賠錢給我,他說當時因為是紙本作業,進度很慢,政府那邊統一撥款給車廠,車廠在撥給車行,車行再交給車主,而且拿多少補助或有沒有拿我真的都忘了。」
三陽:『對啊!三年那麼久真的都記不起來了,當時情況真的很難說。所以你現在就是要去找B車行,叫他把罰單繳了,他本來就不應該騎報廢車出來』
我說:「是這樣沒錯,但現在B車行騎報廢車被罰,我原車主也被罰啊...」
三陽:『你知道B車行的資料嗎?我在查查看』
我說:(報上B車行資料)
三陽:『後續有甚麼狀況我再通知你』
沒多久A車行打來
A車行:『剛剛我們總公司有打來詢問情況,我也承認我們這邊車子保管不易,那現在你想要怎麼解決這件事?』
我說:「我爸現在過去了,看他怎麼說」
A車行:『那我知道了』
我爸和A車行的對話又一直輪迴,A車行就是說總公司那邊說是B車行的問題,就請B車行處理這筆罰單,如果不處理就可以告他侵占罪或竊盜罪,那罰金可能更高還要坐牢,那他可能就會直接繳罰單了,
之後我又問A車行
我說:「當初車子失竊是在你店門口不見還是回收商那邊不見?」
A車行:『三年前的事現在回想真的也想不太起來』
我說:「如果當初車子被偷,你們趕緊跟我講,我去報失竊這樣也不會有現在這樣的問題啊...」
A車行:『這部分我真的很不好意思』
我說:「現在這件事也不是我做的,結果我東跑西跑搞得要死要活,因為你也承認你們保管不易,那跟B車行求償的事,就給你處理,因為你們兩邊都有缺失,不該是我在那邊瞎忙,如果真的都不處理不了,我就只好直接請議員幫忙,到派出所報案了」
A車行:『好!那給我B車行的聯絡資料,我在跟他談』
我怎麼覺得事情越演越烈,才三天我就瘦了兩公斤...乾!
----------------------6/11 更新----------------------
昨天6/10我叫AB車行兩邊自已去談要怎麼處理這兩張罰單
A車行後來打來說,他們喬好了B車行會繳那兩張單,看你紅單要怎麼交給B車行
我就打給B車行,
B車行:『我早上去台北處理,順便把掛他車牌照那張繳掉了,掛車牌這張我可以負責,但另一張報廢車仍行駛是A車行保管不周應該是他要負責』
我說:「那我這邊的掛他車牌照這張是...?」
B車行:『為什麼你那邊也有一張?怎麼會開兩張?』
(請問掛他車牌照,是會開給駕駛人和車主各一張罰單嗎?)
我說:「你確定是繳掛他車牌照嗎?你知道你那張的條款嗎?因為這條款是罰車主』
B車行:『同一張吧!怎麼會開兩張一樣的單,我太太剛剛才去繳,不然我晚點傳收據給你看』
我說:「好」
我整個又傻眼,還以為事情要結束了...
今天打給A車行跟他說這件事,他說他會再找B車行談
我說:「因為昨天你也承認車子是你們保管不周,那你們也有責任」
A車行:『好!我在跟B車行談,如果他不繳,那這張我付,我這邊再跟B車行提告偷竊』
我說:「那你們趕緊處理,看能不能今天回我,不然又是週末了」
這邊我想請問
1.掛他車牌照是駕駛人和車主都會開單嗎?我打去派出所問,員警說要問開單員警,他休假兩天,要等他回來才知道
2.我的紅單上面寫要去桃園裁決處繳罰款,但B車行說他在台北監理站繳了,我今天問裁決處,裁決處說一定要紅單上面寫的單位繳才行,別的單位會拒收,所以是B車行在唬我嗎?還是他繳的是他那張?
現在又要等警察休假回來才知道...
----------------------6/16 更新----------------------
過了快一周
問題還是沒有解決,我找A車行請他繳罰單,A車行跑去找B車行,B車行再打給我應該是跟A車行求償`,就這樣不斷繞圈
但還是有些訊息,整理一下
一開始我把機車交給A車行舊換新,但車子再A車行那邊失竊,A車行沒有告知車主失竊,反而自己貼錢給車主,譬如新車7萬元,補助金2萬元,A車行直接車價扣掉2萬,再給我一筆5800元的賠償金,所以A車行一直不繳就是當初已經貼一筆錢了,所以不願意再負擔這筆。
現在A車行的意思就是,當初已經貼25800給我了,等於罰單是提前三年前就先給我,這邏輯是對的嗎?
車子交給你處理,失竊的損失怎麼是我吸收?而且照舊換新正常程序,我本來就該拿到那些補助金,不是A車行說那些給我的補助金就算是罰金。
而且三年前的事,我還真的想不起來我當時買車是7萬還是5萬......
我現在針對A車行追究責任,想說可以用背信罪報案,但我現在無法證明當初車子是交給他們處理,A車行也可以說當初車子失竊已經賠錢給我,我現在根本就是沒轍了。
B車行說已經繳了闖紅燈和違法懸掛車牌,看我要不要乾脆三方平均分攤我手上的兩張罰單,這樣一直推來推去也沒有結果。
A車行如果不想全部承擔,但我覺得應該至少也要承擔車子失竊這部份的責任,現在都把問題推給B車行,而且只要問他車子不見的事,就回我那個不重要

我只能說還好只是闖紅燈,而不是撞到人之類的刑事責任
B車行說願意付1/3的罰單,他當初拿到車子應該要先查車子來源,他也該負一些責任,之後也會到機車商會提報這件事情,請商會檢討A車行。
目前結論是
我當初購車後沒追「廢機動車輛回收管制聯單」的下落,理虧吃1/3罰單,
B車行沒查清楚車子來源,且違規駕駛,負責1/3,
就看A車行願不願意為沒保管好車子,負責1/3。
----------------------6/24 更新----------------------
又經過一個禮拜
A車行還是將問題指向B車行,B車行認為他違規的地方也繳了罰款,車主這邊的罰單他沒有責任,因為車子當初是交給A車行處理。
A車行就說要去報案,指控B車行偷竊,但要車主才能報案,所以找我跟B車行一起去派出所報案,後來B車行時間都湊不上,A車行說剩餘的罰款他會負責,但是如果需要報案的話,需要我幫忙一起去報案。
如果說A車行要指控B車行偷竊,是不是就間接承認,車子失竊但第一時間沒有告知車主?
原本A車行都是小老闆在處理,後來大老闆知道後,處理態度有比較積極,但還是一直把錯誤推給B車行,我的感覺很像是車廠的人指導他們要怎麼處理...
----------------------6/24 已解決----------------------
車廠來信說他們已經派專員介入協商,已經和AB兩車行達成共識
最後A車行大老闆給了我兩張罰單的金額,並說他們和B車行之間的事他們自己會解決,不會再打擾到我
至於被扣押在派出所的報廢車,警察也會處理
整整三個禮拜的鬧劇算是落幕了,非常感謝各方提供的建議,本人這次也學到經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