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拒測下場慘吞18萬罰單、再判5月易科15萬罰金

要喝就找代駕嘛,是想害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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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曹姓男子喝爛醉開車上路被攔查,他堅拒酒測先遭開18萬元罰單,員警再持檢方開立許可對他強制抽血,換算呼氣酒測值高達1.16,再被依公共危險罪判刑5月,易科罰金等於15萬元。曹主張違反「一事不二罰」,法院指出,曹拒測、酒駕各是行政罰、刑事罰,非同一行為,判處駁回其訴。

酒駕拒測下場慘吞18萬罰單、再判5月易科15萬罰金
警方攔查酒測示意圖。圖/報系資料照
經調查,曹男2019年12月15日晚上7點多,開1輛小貨車行經龜山區茶磚路口,因穿越紅燈突然臨停,巡邏員警合理懷疑有危害之虞,上前攔停聞到濃厚酒氣,且曹滿臉通紅,也自稱喝3、4罐啤酒,但因拒絕酒測被開單裁罰18萬元、吊銷駕照。

因曹男涉嫌酒駕太過明顯,警方當晚再向桃園地檢署核發的鑑定許可書,帶曹男到醫院強制抽血,濃度為231mg/dL,換算呼氣酒測值高達每公升1.16毫克,刑事部分法院依公共危險罪判他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

曹男認為,他已經因酒駕被判刑5月,又遭桃園市交通裁決處裁罰18萬元,主張有違「一事不二罰原則」,提行政訴訟主張撤銷18萬元罰單。

桃園交裁處抗辯稱,刑事、行政責任各有其貫徹法規範保護目的,曹違反刑法公共危險和拒絕接受酒測的行為,兩者違反樣態、法律構成要件不同,並非「一行為」。

法院勘驗警方密錄器,發現員警數度詢問曹男是否要吹酒測,但他都堅持拒絕,警方還曉以大義說「超過0.25送地檢,不然都是扣車」、「扣車不會比拒測18萬元高」,並經宣讀權利曹依舊稱「不要吹」。

法院認為,曹男拒絕酒測遭罰18萬元,和他酒駕涉及公共危險刑責,兩者違規行為態樣迥異,所為被的法律規定也不相同,各該法規保護的法益有別,難認屬於「同一行為」。

此外,曹酒駕被依公共危險罪判刑5月,易科罰金等於15萬元,與拒絕接受酒測的罰鍰18萬元,分別時刑事罰、行政罰,並無曹主張的違反一事不二罰原則,認為原處罰並無違誤,駁回曹男之訴。

原新聞:https://autos.udn.com/autos/story/12168/5583569
只是花錢消災而已,
在台灣還是很便宜跟划算的,
如果是在其他國家,
搞不好要挨鞭子跟坐牢。
威力江 wrote:
要喝就找代駕嘛,是想(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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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當初乖乖測

應該是可以一罪不二罰的,(公共危險罪易科罰金金額-當初酒駕罰單金額) + 當初酒駕罰單金額 = 你要繳的錢


但拒測的行為不等於酒駕,所以是兩個行為.
不管罰18萬

還是五個月易科

$$都能解決

繳完就沒事了

有錢人的天堂
潛出水面 wrote:
不管罰18萬

還是五個月易科

$$都能解決

繳完就沒事了

有錢人的天堂


鬼島監獄關滿滿

所以法官超愛給人易科罰金的機會
前幾年台北有人把自己鎖在車內睡覺
警察開拒測罰單
被台北高等法院撤銷罰單
法院認為停在路邊睡覺 不算是拒測
這個新聞當時很轟動
堅拒酒測18萬元罰單。
公共危險罪判刑5月,易科罰金等於15萬元。

台灣酒駕罰責其實這幾年是有變嚴格的
philus
所以,國語,英語都用🦕來形容這種法官。
執政黨怕傷到自己人

所以搞花小錢消災的把戲

很便宜跟划算的

高高拿起輕輕放下
台灣還是酒駕的天堂
台灣還是酒駕的天堂
台灣還是酒駕的天堂


8.5萬準備好就好了~




威力江 wrote:
要喝就找代駕嘛,是想...(恕刪)
有夠輕的.罰這麼少這麼輕....台灣真的是犯罪者的天堂
爛政府.不要再騙人說..酒駕零容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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