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個月就要開庭了機車互擦撞,過失傷害 ,對方轉彎車沒打方向燈沒尾燈,對方違規還理直氣壯 重點我直行車,沒任何違規 他自 撞我車 竟然要我賠他26萬多 離譜 他也有看過路口 監視畫面 雖然角度不明顯, 事發前 我車左右距離有隔1公尺 也足夠了 他 沒方向燈突轉彎 明顯違規 筆錄時對方也承認自己 沒方向燈 突然轉彎 難道他不知道這樣是違規? 違規行為 還要上法院?我不懂50幾歲的人在想什麼
50歲上下算中老年人了,在路上發生事故,這種中老年人起來第一句有87%會說【你怎麼騎那麼快?】再來就是【我受傷了快點給我錢去醫院檢查】之類的不要臉發言【機車互擦撞,過失傷害 ,對方轉彎車沒打方向燈沒尾燈,對方違規還理直氣壯直行車,沒任何違規】然後要你賠他26萬?那就上法院吧,有監視器畫面、對方做筆錄也自己承認沒打方向燈、突然轉彎,上法院時開頭法官會先問要不要和解,樓主就看對方態度來決定,如果對方還是一副我老年人你撞我就是要賠我錢的屌樣,那就選擇不要和解,讓法官判,後面再開民事庭跟對方討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