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經過:
我:準備靠邊去7-11,所以行駛外車道,車速20~30 km/hr
對方:從社區出來,未減速無方向燈
對方左前車頭,撞我的右前車頭的側面(中保桿跟葉子板)
我的產險公司(富邦)表示:
因為對方無路權,所以「應該是」100%肇責,大多產險公司會依據金額大小及筆錄相關資料來判斷比例
但不見得每家產險公司都會直接認賠,請我電聯對方保險公司(泰安)問問
泰安表示:
1.要等申請初判表,申請加等收件約1.5個月
2.已經有跟我的保養廠確認過維修總金額(≒1萬6)及品項
3.急用車就看我要不要先支付訂金給保養廠、全付或是跟保養廠很熟請對方先修,等初判表出來,他們再依比例付給保養廠或給我
我被撞,且有很大機率0%肇責,還要等1個半月,我跨縣市通勤怎辦?
再打給泰安,問我通勤怎辦?,泰安再度口氣強硬及堅決的表示:
1.我有權利不和解並要求交通費,但一般法院不一定會判下來,可能一毛都沒有
2.我也不用去聯絡車主,到時要走調解還是法院,都是我跟泰安之間的事
3.那我們到時候就這樣處理吧
結論:
下次我第3責任也要保泰安,讓他去刁被我撞的受害者
(因為類似情況的小金額,我的經驗是富邦付的滿爽快的,看筆錄認為是0/1比,都沒在申請初判表的........但那是爽到受害者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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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編號:82607396
a27132 wrote:
泰安表示:
1.要等申請初判表,申請加等收件約1.5個月
2.已經有跟我的保養廠確認過維修總金額(≒1萬6)及品項
3.急用車就看我要不要先支付訂金給保養廠、全付或是跟保養廠很熟請對方先修,等初判表出來,他們再依比例付給保養廠或給我
這段並沒有問題.
我被撞,且有很大機率0%肇責,還要等1個半月,我跨縣市通勤怎辦?
只有機率, 所以只有等了.
再打給泰安,問我通勤怎辦?,泰安再度口氣強硬及堅決的表示:
1.我有權利不和解並要求交通費,但一般法院不一定會判下來,可能一毛都沒有
2.我也不用去聯絡車主,到時要走調解還是法院,都是我跟泰安之間的事
3.那我們到時候就這樣處理吧
他講的有對, 有不對
1. 你可以要求交通費, 但記得都要舉証, 留收據機會才大.
2. 錯的, 你告的是車主, 不是保險公司, 它最多只是代理人. 最後是法官在判的.
3. 你有時間就走法院, 沒時間就只能先和解, 保險公司就是知道大部份人都覺得麻煩才這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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