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31更新: 經過思考,還是用併排超過3分鐘送件, 已經收到回覆:舉發 (當然不是憑這1張照片就成功的,同時附上了2張照片、2段影片) -----原文: 因為被電桿和帆布擋住,只能部分呈現該車右側有停機車。 有這車停超過3分鐘的紀錄,太太下車買完東西,和先生交換駕駛,換先生下車去買別的東西,剛好停在垃圾車收集點,所有後面的車全不能動。 要是併排沒爭議,就是2400了,不然只能送違停900(剛好是在路口10m內)
如果只有照片的話,一定會有爭議,因為車子的煞車燈亮,無法排除因為前方垃圾車停車收民眾垃圾,引起的道路堵塞,需要有影片確認垃圾車離開後,汽車仍停留在原地,影片拍到行為時間未超過3分鐘,只能算併排臨時停車,行為時間超過3分鐘以上,才能認定是併排停車。
曉得 wrote:如果只有照片的話,一(恕刪) 照片影片都有,第一張和最後一張的間距有超過3分鐘,也前後有垃圾車及沒垃圾車的差別影片。主要是拍回去才注意到電桿和帆布擋住,雖然還是有它右側停了機車,但是不完整,怕檢舉併排,等到回覆不成案就過了7天,也無法再檢舉一定成立的違停,所以上來請教一下大家的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