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之前跟朋友在忠孝東路上在內側車道待轉的時候
後方車不小心跟太緊撞到了我們車的屁股 當下就直接報警
但下車查看其實就小小的親到一下而已
外觀看不出有什麼問題
但已經報警了 再請警察回去也是蠻怪的
而且我們又是在車多的忠孝東路上
要從內側切到外側根本天方夜譚.......
就造成了一陣子的交通阻塞
對方很客氣一直說抱歉 賠償什麼的都可以接受
後來想想其實可以不用報警的
有點浪費資源
想問大家如果遇到這種小小的車禍
是會保身報警 還是看情況處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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