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前幾秒兩重機車高速通過影像 11/18澎湖25歲男大生遊台灣第7天魂斷屏東 事發前幾秒後方緊跟另輛重機 兩車高速行駛 他是王姓大學生車友 畫面有錄到事發後有停下來到現場關切 網友推估王男車速高達190公里 現枋寮分局交通組針對是否有競速超速之事正進行調查釐清中
其實,看到這案例,應該蠻多人會連想起多年前台南時速150以上BMW撞死左轉Toyota助手席乘客的案例。最後法官判的是BMW業務為肇事原因,Toyota駕駛未有刑事罪。原因還是BMW的車速過快,Toyota從停止線到轉彎時已過兩秒,已充份盡到注意責任。而超速的BMW已在其可注意範圍之外。這回,其實可以討論後,看最後法官的判決!!是過失致死(緩刑亦算),還是無罪。當然,這中間賓士駕駛所請的律師以及相關證據的確認(重機車速究竟多少?)都會影響最後判決!!所以,除了討論,其他能長知識的就只有等法官判決了!!
狼0223 wrote:事故前幾秒兩重機車高(恕刪) 競速致死,這位車友恐怕有刑事責任。這種案例,在高速公路上駕車競速,因故車禍至死,競速者有刑事責任的判例。從第二個影片看來,外側車道有兩部汽車往,前所以我認為該白色車的駕駛,可能只有看到汽車,沒有看到機車。白色車往前的速度不快,機車被外車道汽車擋住,白色車沒想到內線可能有來車。正要穿越內線車道時,高速貼近的機車撞上後座,悲劇發生⋯說說我自己的經驗,有一次在單邊四線車道上,我停在內二車道上等紅燈,右邊車道是遊覽車,我們都是第一部車。紅燈轉綠燈時我正要起步,斑馬線上,我可以觀察到左邊沒有行人,但是右邊被遊覽車擋住。我正要踩油門起步,斑馬線線上突然從右側竄出一個行人,他應該是搶燈號了。八車道的路很寬,他可能是在綠燈的最後兩三秒仍然要強行過馬路。還好我來得及煞車。此後,再有類似的停車情況,我一定等右邊的遊覽車先起步了,我才起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