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單加價會有人又在叫搶錢,扣分項目增加才是王道,扣滿扣照才有壓力。另外各派出所成立固定的交通巡邏隊,以開單為主 2個人就好 每天不定時在轄區內隨機開單 達成嚇阻效果看過中國怎麼做嗎? 沒事放台閃燈的警車在路口,那些愛闖紅燈的電瓶車突然都守規矩了(其實車上沒人或在劃手機)。交通亂除人民守法觀念薄弱外,沒事看不到交警在抓違規才是重點。
ran02847 wrote:不能檢舉違停如何改善違停亂象 不用改了啦,還改什麼,yahoo 民調,1萬4仟人投票,21 % 覺得紅黃線違停不能檢舉,不合理,40 % 覺得紅黃線違停不能檢舉,很合理,那就是有民意的支持囉,加入了啦,住在西西里島,還想著,如何能不加入黑道喔 ?哪有可能,有可恥的政府領導著你,還想要國際不笑你台灣的爛交通喔 ?哪有可能,加入了啦。
ran02847 wrote:不能檢舉違停如何改善違停亂象 不要鬧了 檢舉從來沒有真正改進交通 只是固定增加有報復心理的"檢舉魔人"全國警察差不多7萬名平均每人每天抓1個違規 一年就可開 2555萬張罰單 (大概是現在的2倍多)要靠罰單改進交通 很難嗎? 為甚麼要靠這些沒拿薪水的民眾去檢舉?叫那些有拿納稅人薪水的警察去開罰單改進就綽綽有餘了
檢舉違規本來就是警察該做的業務之一,警察怠惰不想去做,還要花獎金拜託他去做,這是不是搞錯了什麼?應該改成獨立單位稽查,若該地區靜態違規行為過多,該轄區分局長,小隊長等等管理職,一律年終考績減少。私人企業部門業務表現不好,隨時都可能被裁員了,你警察放著該做的事不做,還要獎金才要做,會不會過太爽?
anne0904 wrote:你警察放著該做的事不做,還要獎金才要做,會不會過太爽? 不會,大家都是出來混口飯吃的,有錢才有動力。大約10年前,警察開交通罰單,是有獎金的,所以員警比較願意開單,後來取消獎金,所以警察看到違規,都快點跑掉,心中默唸 : 沒看到,沒看到,沒看到,沒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