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先進和大大好,前兩天發生一場車禍因為肇責還未出來,個人車體險有保好保滿,想先請問如下附圖說明這樣我方是否無肇責?還是也會因為”應注意而未注意”這條天條被判部份肇責呢?
車禍肇責請問

附圖說明(手畫很醜請見諒):道路為一般雙向道,我方順向開車綠燈直行,時速不會超過50,對方機車直接從路邊早餐店竄出從我車前方直行(應該是違規),造成我車右前方碰撞,雙方都沒酒駕,再請各位大大給予意見,謝謝,新年快樂,行車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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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機車是路邊起步,機車全責
weaber wrote:
如果機車是路邊起步,...(恕刪)

是的,的確是路邊起步。
james_78000 wrote:
各位先進和大大好,前(恕刪)


車體險保好保滿是不夠的
因為只有陪自己的車損而已
第三責任險跟超額險保好保滿比較重要
除非你能提出行車紀錄影片證明事出突然,無法立即反應

否則可能/或許脫離不了 "未注意車前狀況",而分攤責任
pingfan2004 wrote:
車體險保好保滿是不夠...(恕刪)


感謝補充,第三責任險跟超額險也都有保滿沒說清楚,謝謝您。
hpvs19 wrote:
除非你能提出行車紀錄...(恕刪)

有提交行車記錄器影片給警方,的確是有錄到對方由靜止到竄出碰撞我車全程,但就是擔心到時是怎麼判定了。
hpvs19
若你第三人責任險也是保好保滿,就交給保險處理,安心過年!!!
筆錄也很重要
james_78000 wrote:
第三責任險跟超額險也都有保滿沒說清楚


任意險有滿就好

我都是給保險公司的律師去用,就交給保險公司去處理吧

安心過年
看你時速多少是否有超速阿

如果你自述的時速是超速當然會有肇責

不合理的速限就是惡法亦法
如果今天你用合法的速限前進是不是有可能不會撞到這樣推論你就可以有肇責了。

台灣的速限很糟糕也就導致常常大家都有錯

超速也是違規的一種
酒駕也是違規的一種

兩者都是違規懂了嗎
台灣常常一堆大馬路限速40還是30

巷弄就不用說了還有10的

這種不合理的速限
只要超過就是要承擔肇責

反正沒人會檢討公路總局這種拉基單位
不好好規劃道路,整天車種分流,測速治百病
讓用路人整天在馬路上大亂鬥

大家都會是受害者
只要沒人願意吭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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